省际边界城镇发展研究时间: 2015-09-17信息来源:王印传 马帅 王海乾 作者:wl_admin 责编:
【关键词】省际边界城镇;城镇规划;首都经济圈
随着我国省域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省际边界经济发展问题逐步成为政府和学者关注的焦点。如何发展省际边界我国学者更多是从区域角度进行研究,而从省际边界城镇发展规划角度的研究较少。本文主要从省际边界城镇类型、发展阶段和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
1 省际边际城镇发展分析
1.1 省际边界区域经济洼地的形成
由于中心城市的吸引作用,省域边缘区域的资源、资金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中心城市集中,区域中心城市得到快速发展,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尽管边界城镇以及过渡带城镇(C1、C2)等由于中心城市的集聚也给它们带来一些发展的机会,但非常有限,总体上看呈相对下降的趋势,边界城镇和C1、C2等城镇发展缓慢,这个阶段中心城市的首位度高,城镇体系不健全,中心城市与省域边缘城镇和C1、C2出现经济差异。随着中心城市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其影响范围逐渐扩大,其发展由集聚转向扩散为主,但是人才、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具有粘性,中心城市的高技术推动低端技术向外扩散,邻近中心城市的城镇首先获得经济辐射影响,而远离中心城市的省域边缘城镇获得的经济带动作用是微弱的,中心城市高端技术的经济效益远高于低端技术带来的经济效益,此时中心城市还在快速发展,并且距离中心城市近的城镇规模大,而远离中心城市的边界城镇规模最小,如中心城市规模大于C1、C2,C1、C2又大于边界城镇,中心城市扩散阶段尽管带动了周围区域经济水平的提高,但是并没有缩小与中心城市的经济发展差距,反而扩大了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因此,中心城市无论是在集聚阶段还是处在扩散阶段均导致中心城市与边缘区域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距的扩大,从而出现了省域边缘区域经济洼地现象,如图1所示。

1.2 省际边界城镇发展的政府和市场作用
我国历史悠久,省域边界城镇是行政力量长期强烈作用的结果,是为了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城镇,行政管理分离力量导致边界两侧都存在城镇,是克里斯泰勒行政原则(K=7)的表现[1]。而省域边界两侧的城镇更多的是具有同样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文化背景等,如果没有行政边界的存在可能只存在一个城镇。
省域边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较省域内部低。我国政府一直是通过培养城市经济增长极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省域中心城市经济增长极一般接近于省内区域的几何中心位置,造成省域边界一直是经济增长极影响最小的地方,也是投入最少、最容易被政府忽略的地方,导致省域边界地区是省域比较落后的地区。我国政府具有强大的经济管理职能,改革开放前各级政府不仅已经完全成为整个经济的主宰,甚至控制到经济的各个方面[2],改革开放后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依然强大,导致经济联系更多地表现为行政区域内部的联系,省区内部经济更具有一致性,而省际之间的联系薄弱。省际边界城镇之间一般空间距离短,克服空间摩擦的成本较小,社会、文化风俗等具有一致性,经济联系的社会成本也较小,低成本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内在要求,市场是省际边界城镇产生经济联系与协作的推动力和粘合力,促使省际边界城镇之间的经济协作。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政府对省际边界的经济管理分离力量会逐步减弱,政府微观管理让位于市场调节,促使市场粘合力会逐步增大,如图2所示,以省际边界城镇为纽带的省际之间的经济联系必然会加强。

随着中心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逐步增强,生产效率越来越高,产出越来越多,商品由内部需求为主转为外部需求为主,省域中心城市参与大区域产业分工,此时,省域边界城镇的发展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内容:一方面,打造省域边界城镇带动边界区域经济发展是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内在要求。缪达尔认为,要缩小地区经济差别惟一切实可行的办法是加强国家干预。打造边界城镇是国家干预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省域边界城镇发展是省内垂直分工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逐步转向省外,此时边界城镇与外部协作更能降低成本,如土地成本、劳动力成本、空间距离成本等。
2 省际边界城镇发展阶段和类型
2.1 边界城镇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内源发展阶段。省际边界城镇距离省域中心城市远,经济发展水平低,与中心城市经济差距大,与省域中心城市经济合作难度大,城镇的功能主要体现为行政职能,经济职能薄弱。城镇重点进行产业规划,利用当地廉价劳动力和丰富的资源优势,发展占有较大优势的初级产业、简单劳动密集型产业与资源密集型产业,自主发展,积累资金,做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创造与省内中心城市合作的条件。在内源发展时期,需要省域中心城市提供技术、资金以及优惠政策,来启动边界城镇的内源发展,否则只靠自身发展是非常缓慢的,不能适应当今经济发展形势。
第二阶段:与省内中心城市内向联系阶段(省内水平分工阶段)。经过第一个阶段的发展,省际边界城镇经济有了一定发展基础,与省域内部中心城市的联系增多。省际边缘城镇处于发展加速时期,边缘城镇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其市场范围大,有比较大的发展潜力,产业类型与中心城市互补,更多体现为与中心城市之间的水平分工。省际边界城镇之间有一定联系,但不密切。
第三阶段:与省外相邻边界城镇协作发展阶段(省内垂直分工阶段)。省际边界两侧的城镇经济水平高、距离近,相同的自然、经济和社会风俗等条件使两侧协作的空间距离成本、心里成本和社会成本等都很低,省域边界城镇之间经济联系愈加密切,形成产业间或产业内分工协作。省际边界城镇生产,而生产性服务行业在省域中心城市,形成省际边界城镇与中心城市之间的垂直分工。
2.2 省际边界城镇类型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呈现良好势态,然而由于不同省份的区位差异、市场开放程度差异以及经济基础差异等造成省际经济发展差距逐步拉大,出现三种省际边界:(1)竞合型。城市竞合是城市竞争的高级表现形式,是竞争基础上的合作、合作态势下的竞争[3],合作是主导,边界两侧经济发展水平均高,边界两侧的区域开放度大,行政经济管理更多的让位于市场调节,边界两侧经济既竞争又密切合作,省际之间主要表现为水平分工;(2)渗透型。经济发展水平均处于中等水平,差距较小,经济有一定的联系但不是很强,省际之间水平分工不明显,省际产业间合作少;(3)侵入型。边界两侧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大,经济发展水平高的一侧开放度大,处于高经济梯度,高梯度中心城市某些功能向低梯度省域边界城镇入侵。
3 首都经济圈省际边界城镇类型探索
在首都经济圈中,北京市和天津市在地域空间上被河北省包围,河北与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古和辽宁接壤。河北省内部有经济发达的北京市和天津市,外部有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山东,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河南、山西、内蒙古和辽宁,首都经济圈省域边界关系复杂。首都经济圈的快速发展是以省域边界城镇良性联系为前提的,省际边界城镇是省域之间协调发展的桥梁和窗口。
3.1 三种省际边界类型城镇发展分析
3.1.1 竞合型边界城镇分析
竞合型边界中心城市主要通过中心城市之间的政策协调省际之间的经济关系;中心城市服务于边界城镇,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边界城镇之间主要通过产业内或产业间合作加强联系(图3)。

天津市和河北唐山市可以形成比较好的边界竞合关系,一是边界长,从空间上来说有比较好的接触界面,非常有利于边界联系;二是跨省界铁路、高速公路、一般公路联系方便。天津市和唐山市经济既互补又都有向外扩张的经济实力,为了区域的均衡发展,这两个城市可以形成竞合型边界。
北京市和天津市在边界上实际上不能形成竞合型边界类型:一是边界距离非常短,北面接壤25km,南面接壤15km;其余地区被廊坊市的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和香河县隔断;二是在两市边界城镇能够发展的产业,由于河北具有更低的成本,在河北的保定、廊坊等边界城镇更具有吸引力,北京市和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产业更多是迁移到河北省境内,形成侵入型边界。
3.1.2 渗透型边界城镇分析
渗透型边界中心城市主要根据各自的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产业,中心城市产业以满足内部需求为主;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中心城市与边界城镇之间的联系以行政联系为主,受到中心城市的吸引,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中心城市集中;省际边界城镇之间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更多是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加工企业,他们之间的联系以小规模地方特色商品联系为主(图4)。

河北省与周边的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古和辽宁均属于渗透型边界类型,从经济发展来看产业发展迅速,城镇化率均超过了40%(表1),进入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边界两侧城镇的经济联系增大,相互渗透,形成渗透型边界(表1)。河北省与山东省、河南省边界城镇地形为平原,交通便利,生态承载力高,属于重点开发的区域,随着经济发展省际边界城镇发展迅速;河北省与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形成的渗透型边界,地形为山地高原,生态承载力有限,在我国属于限制开发的区域,因此这些城镇的发展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发展相对缓慢。
省际边界渗透分为两种情况:其一,区域中心城市的产生功能,中心城市的基本部门生产的商品要运往省域外销售,边界城镇是作为通道存在的;其二,边界区域一些特有的商品销往省外,处于渗透阶段的边界城镇,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当地商品外售是少量的。随着各省经济水平的逐步提高,经济联系密切,两种渗透均呈加强趋势,但是第一种渗透增长更快,区域中心城市发展速度快,边界城镇发展相对缓慢。
3.1.3 侵入型边界城镇分析
侵入型边界域镇关系如图5所示。侵入型边界外卫星城在省域外的空间位置是d所示的范围。在d范围内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租成本和交通成本总和小,所以这个区域是发达省域中心城市在省域外建设卫星城的空间范围。经济发达省域中心城市随着城市功能的调整以及经济产业结构升级,大量中心城市功能转移到省域外边缘城镇,经济欠发达区域的中心城市需要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吸引发达省域中心城市的某些功能落户到边界卫星城,省际中心城市之间主要进行协调。

北京市和天津市与河北省各地市(唐山除外)形成侵入型边界,北京市和天津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水平均高,两个城市与河北从空间上属于包含关系,两市地域空间范围狭小,在各自的行政地域范围内不能完全实现其功能,需要借用河北的地域空间。两市高经济梯度向低经济梯度侵入,与保定、沧州、廊坊、张家口和承德形成侵入型的边界,但是由于张家口和承德是属于北京市的生态屏障,属于限制开发的区域,而保定市、沧州市和廊坊市生态承载力高,属于重点开发区,是北京市和天津市侵入的重点区域,分担两市的部分城市功能,如三河市的燕郊镇、涿州市均承担了北京市的诸如居住、生产和科研等功能,形成了围绕北京市和天津市的省外侵入型卫星城。

3.2 三种省际边界类型城镇规划管理建议
3.2.1 竞合型边界城镇
产业合作是竞合型边界城镇的主要特点,城镇性质和发展规模应同时考虑,尽量相互匹配。省际边界两侧城镇生产职能是其主要职能,在规划时要重点分析工业生产对用地的要求,注重工业用地的用地指标和用地选择,以及与省域中心城市和省外的交通联系。随着边界城镇经济的快速发展,集聚功能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逐步得到改善,城市的人口容量扩大,城市功能逐步由生产功能为主转向综合功能,此时城市规划的重点和以前相比有了比较大的差别,综合职能成为其主要特点,规划时应兼顾近期的单一职能与未来综合职能的协调。跨境基础设施的建设是省域联系的桥梁和保障,竞合型边界城镇经济联系密切,迫切需要道路、电力、通讯、给水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作为保障。
边界城镇由于远离省域中心城镇,有比较广阔的市场腹地,其发展规模有比较大的潜力,其最大规模应该是生态环境所能承载的规模,即生态规模。我国从“十一五”开始对区域实行主体功能区战略,全国划分为四种类型主体功能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4];省域边界区域一般来说开发程度比较低,省域边界城镇一般属于重点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生态环境承载力大的城市能够得到更大的发展,生态承载力小的城镇规模受到严格限制,生态承载力分析在规划过程中是重要的研究内容。
3.2.2 渗透型边界城镇
渗透型边界只是一个过渡类型,随着边界两侧经济的发展,会逐步过渡为竞合型边界,或者经济发展速度差异,两者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拉开距离,可也能出现侵入型边界。因此在规划时,既要看到现实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边界城镇之间的联系现状,还要放眼未来,有一个比较长远的远景规划。一方面,面对现实,根据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需要,做好近期规划,同时还要考虑长远的发展,把近期规划与远期规划以及远景发展结合起来,使他们协调一致,使近期规划能够为远期规划目标和远景规划服务。对渗透型边界城镇进行规划时要考虑两种渗透的变化对城市功能布局的影响。基础设施的建设也是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省域之间的联系,基础设施的建设也要考虑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的结合。
3.2.3 侵入型边界城镇
侵入型边界城镇在功能方面分担省外中心城市的功能,发展方向趋向于省外经济发达区域中心城市,交通方面重点改善与省际边界两侧中心城市的联系。侵入型城镇人口以机械增长为主,合理确定规划期末人口、人均用地和用地结构是规划的关键,从对外功能布局来看,既要服务省外中心城市,又要服务当地一定区域辐射范围的居民生产和生活。由于侵入型城镇以外部动力为主,做好吸引外来企业、事业单位和人口的落户是管理的重要环节。
随着时间的推移,省际边界两侧经济发展趋向于均衡,两侧的经济发展差距逐步缩小,甚至处于同一经济水平,边界城镇的优势丧失,此时边界为竞合边界,如在原来经济发达的省际边界内侧建立城镇具有一定的可能性,与原来边界城镇形成对称分布状态。
4 结论
省际边界区域经济洼地是政府培养经济增长极和市场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政府经济管理起主导作用,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步提高,政府直接管理逐渐减少,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制定政策,为市场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市场调节将起主导作用,此时省际边界区域经济将快速发展,省际边界城镇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随着我国各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省际合作是必然趋势,而省际边界城镇合作是省际合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省际边界城镇建设,建立省际之间合作窗口和桥梁,发挥省区优势,打造跨省区更大范围的区域竞争优势。因此,做好省域边界城镇规划是省际合作的重要环节。
省域边界非常复杂,把边界分为竞合型、侵入型和渗透型三种城镇类型主要从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率考虑的,其实边界城镇发展还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地形因素、交通状况、人口密度、产业特点、风俗习惯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边界城镇发展是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首都经济圈中河北占有重要的地位,河北与周边的省份山东、河南、山西、内蒙古和辽宁形成的边界类型,其实还是非常复杂
【参考文献】
[1]李小建.经济地理学(第二版)[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武力.1949~2002年中国政府经济职能演变述评[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3(4):144-152.
[3]张宏书,张卓清.竞争、合作、竞合、共生[J].发展,2007,(7)120-121.
[4]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EB/OL].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ztzl/2006-03/16/content_228841.htm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编发: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