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创新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时间: 2015-09-10信息来源:中宏数据库整理 作者:wl_admin 责编:
京津冀地区作为国家重要增长极,实施协同创新战略,将推动该地区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提高的样板区和先行区。但是,与国内外大都市区协同创新的实践比较,京津冀在地区间的产业合作、要素配置机制、人才创新机制、政策协同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障碍,成为当前阻碍协同创新的突出问题。
一、行政壁垒割裂了跨地区协同创新,造成创新高地与经济鸿沟并存
由于长期以来京津冀地区在资源配置、要素流动等方面存在行政壁垒,导致京津冀地区间协同规划、协同发展、协同创新等体制机制存在多方面障碍。具体表现在:一方面,首都经济圈创新资源高度集聚于首都北京。京津冀是我国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才最为集中的区域,汇聚了全国1/4以上的著名高校、1/3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2/3以上的两院院士,拥有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代表的14个国家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该区域肩负着我国参与全球竞争和率先实现现代化的重任,应该是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体系、引领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承载地。2012年R&D经费支出达到1669.62亿元(见表1),占全国的16.21%,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另一方面,京津冀三地经济发展差异较大,经济落差与效率落差明显存在。三地之间经济规模、人均GDP、城市化水平、产业层次、资源禀赋等都存在很大差距。从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来看,河北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4.9%,比北京低1.5个百分点;从三次产业结构来看,北京的服务业比重高达76.4%,而周边的廊坊、保定的服务业比重仅为35%和31.1%。此外,从国际来看,伦敦、巴黎、东京等国际大都市区没有明显的二元经济结构,和周边地区也没有过大的经济反差;而反观京津冀地区整体经济规模位于全国前列,但是内部地区间的经济落差明显存在,北京周边贫困带的存在,在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消费、文化建设等诸多领域形成强烈反差。

二、产业链断裂现象明显存在,制约了产业协同发展
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的经济落差较大,又成为造成产业链断裂、协同度不高的重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三地间产业链断链明显,产业链环节存在缺失,产业链关联系数较低,产业链协同程度不高,作为一个经济区所应具有的较强产业体系内在联系弱。从产业结构来看,北京已处于后工业化时期,主要是以第三产业为主,呈“三二一”型结构;天津正处于工业化后期的重工业化阶段,以重工业为主要支撑,呈“二三一”型结构。河北省处于工业化的中期,以传统的高耗能重工业为主,呈“二三一”型结构,第三产业发展缓慢。
为进一步测算三地的经济结构与产业协同状况,在宏观层面上,我们运用“产业结构相似系数”对2003——2012年京津冀三省市37个制造业行业产业相似度进行测算。结果显示:2003—2006年前,京津产业结构相似系数较高,制造业内部产业结构严重趋同,但之后有所降低,2012年降到0.559,十年间降幅较为明显,处于趋异态势(见表2)。北京和天津制造业内部产业分工逐步向合理化方向发展。在中微观层面上,我们采用“区域配置系数”和“区位商”,对201 1年京津冀三省市37个制造业行业产业和14个服务业行业的数据进行测算,得到京津冀三地各自的主导产业,在此基础上整理出三地两两重合的主导产业。计算发现,三地产业侧重点有所不同,产业发展存在一定的梯度差异性,京津冀三省市处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河北与京津在产业、技术层次上存在明显的差距。

三、京津冀都市国内部的城镇体系存在巨大差异
京津冀地区包括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唐山、保定、廊坊、秦皇岛、承德、张家口、沧州、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11个地级市以及23个县级市。2012年,北京市和天津市的城市化水平分别为86.20%、73.33%,属于高度城镇化的区域;而同期河北省城市化水平为46.80%(见表3),不仅低于北京、天津两市的水平,而且低于全国52.60%的水平。京津冀城市化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差异,除北京、天津两个超级大城市以外,次级城市发展明显不足,与中心城市间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这种巨大的区域内落差在我国其他地区是鲜见的。中小城市的发展对其周边地区的辐射能力比较薄弱,城市发展体系不够合理。总之,京津冀都市圈在城市群发展格局上并没有完全呈现出以核心城市为圆心、经济发展梯度依次递进的“放射式”经济发展格局。

京津冀地区城镇化的强度明显较弱。所谓城镇化强度,是指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空间形态及人地关系变化的程度。为了更全面地分析和准确判断京津冀地区城镇化的特点,我们采用“区域密度”指标来反映一定区域范围内城镇化的强度及其变化。本文利用5个区域密度指标来表征城镇化的强度,见表4。通过对比,长三角地区的5个密度指标水平在三个地区中都是最高的,珠三角地区次之,京津冀地区的水平最低。京津冀的经济密度、规模城市密度、建成区密度和城镇人口密度仅分别是长三角地区的51.24%、52.65%、23.82%和56.29%;规模城市密度尤其偏低,平均每万平方公里只有0.6个50万人口及以上规模的城市,而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分别有3.34和1.36个,规模城市密度是京津冀地区的5.6倍和2.3倍。

四、三地创新资源整合的一体化要素市场不健全
京津冀区域创新体系的协同建设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规划同编、创新政策协同和重大项目联合推进等一体化的区域协同机制尚未建立。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京津冀三地科技创新功能定位不明确,导致区域间分工不明确,科技创新的联系和协作程度低,本应该以研发为主体的区域以产业化为先,而应该以产业化为主体的区域却因为缺乏研发成果支持而被迫从事研发,不可避免地使京津冀区域内的产业同构或恶性竞争长期存在,省市间的创新资源浪费与供给不足现象并存,使得创新要素的流动与开放共享程度偏低。第二,完善的、一体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还没建立,特别是在技术交易过程中,科技中介机构服务的能力发挥得还不够。三地的技术交易市场自成体系,着眼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金融制度存在地区壁垒,区内创新资源的共建、共享与开放不足等,都割裂了一体化的区域要素市场建设,降低了要素配置效率,未能形成推进京津冀科技创新发展的强大合力。第三,地区技术成果市场化程度很高,但三地之间的产学研合作明显薄弱。技术合同成交额是用来反映技术成果市场化的重要指标,是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和推动力量。就京津冀整体而言,2012年京津冀地区万人技术成果成交额2533.52元/人,远高于长三角(634.47元/人)和珠三角地区(361.90元/人),是长三角的3.99倍、珠三角的7倍,表明京津冀地区技术市场交易活跃并具有较高的效率,科技成果市场化水平较高。但就京津冀地区内部来看,北京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2459亿元)占有绝对优势,为全国的38.2%;天津(232亿元)占3.6%,河北(38亿元)占0.59%。从流向来看,2013年首都地区技术流向京津冀区域内的技术合同58668项,比流向长三角地区的少13509项,也反映了京津冀区域内部技术承接能力不强,技术消化能力相对薄弱,三地间的产学研缺乏有机融合。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编发: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