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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保障措施时间: 2016-09-02信息来源:付博 李博 李琪 伍春娇 作者:hjr_admin 责编:

     现行土地整治规划从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实施管理和保障措施,在补充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这些成效主要是依靠行政方法尤其是行政审批手段实现的,而社会、经济等多种手段没有得到充分运用。笔者将通过对当前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思考,提出工作中的保障措施。
 
     一、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 规划实施激励不足。我国处在经济中高速增长的过程中,土地整治项目多与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相关联,特别是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实施,增加了各地政府对解决超建设用地指标用地的瓶颈。另外,在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中涉及大量资金的监管使用,工程项目的招标实施等,增加了规划实施中的多重诱导现象,一部分“分灶吃饭”下的地方更是如此。因此,需要提高未来利益的价值,降低眼前利益的诱惑,改变对土地整治规划眼前利益和未来利益的权衡。
 
  2. 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监管不足。在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中,督查监管力度不够致使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存在项目建设进度总体缓慢、工程建设质量未达到设计要求、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土地整治效果评价的考核标准也不完善,影响了规划实施的质量。另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规划设计中生态理念设计考虑不足,缺乏生态化设计。
 
     3. 实施管理中尚存在法律法规缺位现象。目前,就土地规划管理方面,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比,相关法制建设不足,规划的法律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上规划的“准立法”地位远未确立,尚未形成完整的土地规划法律法规体系。现行法律法规有关土地整治规划的规定也缺乏可操作性,一些措施未能按照规划的要求进行实施,土地整理条例至今没有形成。
 
     4. 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不足。在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中,农民往往参与权不足,对土地整治情况了解很少,各级政府部门、土地整治规划的实施部门多是简单告知农民,因此,在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中农民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同时,在一些地方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期间,设计的施工工期占用多个生产季节,村庄综合整治规划设计模式千篇一律,违背农民的意愿、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此外,土地权属调整一些地方宣传工作不到位,宣传手段落后,没有将土地整治相关政策法规、权属调整目的、意义、内容、程序等做深入广泛的宣传,导致农民对土地整治以及权属调整的理解不够或者不理解、甚至误解,产生抵触情绪。
 
     5. 规划指导的有效性和政策的适应性亟待提高。由于缺乏整体规划,造成了大量无序整治和资源的浪费。
 
     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 严格执行规划。土地整治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应建立“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土地整治共同责任,避免多头管理,造成力量分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总协调方,应以土地整治为平台,整合各类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管,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思路,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村镇建设、地灾防治、库区高山移民、农村公路建设等进行深度整合,统一安排,综合发挥各项资金的叠加效益,有序促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同时应建立目标责任制,将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评价考核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
 
     2. 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计划指标下达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行经常性、系统性的检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确保土地整治年度计划各项指标的完成。建立土地整治年度计划实施跟踪检查制度,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和考核,保障规划目标的落实。在实施过程中要不断进行检查总结,取得反馈信息,调整土地整治年度实施计划和步骤,保证规划方案的实施沿着预定的轨道进行。加强规划的规范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刚性,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土地整治的全程监控体系,试行每年一次规划执行情况和实施绩效的评估, 五年一次滚动修编制度,妥善解决规划的刚性和发展不确定性之间的矛盾。
 
     3. 创新土地整治激励机制。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和补充耕地重点地区的支持,完善基本农田整治工程后续管护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力度,对履行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建设义务较多的地方实行奖励。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 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保障农民相关利益,充分调动地方和农民耕地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
 
     4. 加强基础和能力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的建立是建设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基础,开展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促进土地整治规划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是土地整治规划管理的急需,也是国土资源信息化的客观要求。针对解决业务多样、表格繁多、数据来源多、分析要求高的土地整治规划管理的显著特征,要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GIS技术等先进技术来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应用先进的输入、输出、检索查询、统计分析等手段,提高各种土地规划制定的效率,提高规划土地管理的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率。同时要深化土地规划信息系统的应用,加强相关领域的横向、纵向的交叉联系,提高决策支持的水平及速度。
 
     5. 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所谓公众参与,也就是规划工作组邀请工作组以外的、将来要执行规划或受规划影响的部门和公众代表广泛交换意见,共同参与规划决策的过程。它不仅贯穿于问题界定、目标选择、方案审定、规划审批等规划编制过程中,也贯穿于规划实施与管理过程中。面对日趋复杂的区域社会问题、经济问题、文化问题和管理问题,土地整治规划应该对社会和公众有更大的开放性。只有深入群众、更好地体现公众利益,才有助于土地整治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提高,才有助于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公众参与规划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得以充分发挥,也可以使政府的规划和管理能力达到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