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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22年国内31省市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目标时间: 2023-07-12信息来源:深科信 2022-08-04 作者: 责编:祁国燕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势头强劲。自2015年我国提出“国家大数据战略”以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政策不断深化和落地。

结合各地“十四五”规划及数字经济相关文件,深科信整理了31个省市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目标及政策。

31个省数字经济政策汇总

2021 年有16个省市区数字经济规模突破1万亿元,较去年增加3个,包括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上海、北京、福建、湖北、四川、河南、河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辽宁等。从政策的侧重点来看,数字经济领先地区的发展政策已经从发展自身扩展至区域性发展,再拓展至带动型发展。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已经开始规划数字经济的管理和监督框架,而内蒙部、新疆等地方目前仍主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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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个省的重点数字经济目标

从各地数字经济目标汇总可以看出,上海、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已开始规划数字经济的管理、健全数字领域法规及政策体系,而部分数字产业起步较晚的地区仍以相关数字基建为主。

1.北京市

目标:

2022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GDP比重达到55%。“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成为发展新动能,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7.5%左右。2030年建设成为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

政策: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6个方面、22条改革措施,努力打造数据驱动的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发展高地。


2.上海市

目标:

到2025年底,上海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增加值力争达到3万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大于60%;2035年,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打造万亿级数字终端产品和器件、材料制造基地,加快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制造业集群。

政策:

《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3.天津市

目标:

2023年,建成10个市级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集聚区、10个市级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集聚区、20个市级标志性特色数字化园区和一批专业化数字主题楼宇,引育10家左右数字服务业创新型头部企业和领军企业、50家左右高成长性数字服务业企业。电子信息产业规模达到2400亿元,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

政策:

《天津市加快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数字经济“1+3”政策体系。


4.重庆市

目标:

2022年,集聚“100+500+5000”数字经济领域市场主体,打造千亿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集群,创建十个国家级数字经济应用示范高地。数字经济总量达到万亿级规模,“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升至35%。

政策:

《重庆市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围绕六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数字经济发展。


5.广东省

目标:

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达6万亿元,占GDP比重接近55%。“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全球领先的数字化发展高地。

政策: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等,其中2022年7月发布《广东省数字经济发展指引1.0》是全国首个数字经济发展指引1.0 支持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6.江苏省

目标:

2025年,数字经济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0%,到2025年,新建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50个,新建省级数字农业基地100个,建成一批国家级、省级数字科技创新载体,DCMM贯标企业数达到200家,建设2-3家数据资源流通交易机构。

政策:

《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7.浙江省

目标:

2022年,浙江省数字经济增加值将达到4万亿元以上,占全省国民经济生产总值(GDP)比重超过55%。“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0%左右。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大力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数字强省、云上浙江。

政策:

《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8.安徽省

目标:

“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明显上升。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打造数字科技创新先行区和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区。做大做强“中国声谷”。到2030年,安徽省全面步入数字时代,“数字江淮”成为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重要标志。

政策:

《“数字江淮”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


9.山东省

目标:

2022年,山东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由35%提高到45%以上,年均提高2个点以上。到2025年实现一、二、三产业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高水平建成山东半岛工业互联网示范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覆盖面达到90%以上,打造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策源地。全省数字经济总量年均增幅达到11%,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超过10%。

政策:

《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


10.河南省

目标:

通过建设三级一体化省大数据中心、建设国家(郑州)数据枢纽港等措施,助力我省在2022年年底建成数字政府建设国家标杆省。“十四五”期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增长2.5%。打造具有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建设数字经济新高地。

政策:

《河南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11.河北省

目标:

“十四五”期间,深化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深入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构建生产服务+商业模式+金融服务的数字化生态体系。到2025年,全省电子信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5000亿元。雄安新区成为我国信息智能产业创新中心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引领区。

政策:

《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规划提出实施7项主要任务,着力构建从多元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流通到社会应用的产业链条。


12.湖南省

目标:

2022年湖南力争数字经济增长15%以上。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规模进入全国前10强,突破2.5万亿元,“十四五”期间,推动数字产业化。充分发挥数据新要素的重要作用,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建设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区、产业聚集区和应用先导区。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1%。

政策:

《湖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


13.湖北省

目标:

“十四五”期间,加快建设数字湖北,培育3至5家数字经济全球知名企业,出现一批全国知名的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到2025年湖北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10%,重点建成"四区两中心"。

政策:

《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14.江西省

目标:

2022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26%以上,达到1.5万亿元以上,建成4万个5G基站。“十四五”期间,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场”,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政策:

《江西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15.山西省

目标:

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基础进一步筑实,数字经济规模突破0.5 万亿元。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迈入快速扩展期,数字经济规模达到0.8 万亿元。培育2—3个具有国际影响力、若干具备国内牵引性、一批区域竞争力强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

政策:

《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网、智、数、器、芯”五大领域统筹布局全省数字经济发展体系。


16.辽宁省

目标:

“十四五”期间,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智慧政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金融,深植“数字基因”,加快辽宁“数字蝶变”。


政策:

《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提出到2035年,要高水平建成网络强省,跻身创新型省份前列,高质量建成数字辽宁、智造强省。


17.贵州省

目标:

“十四五期间”,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化,实施数字经济万亿倍增计划,深入开展大数据“百企引领”行动。到2025年,数字经济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33%。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

政策:

《贵州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18.黑龙江省

目标:

到2025年,引培国内一流企业50家以上,培育“瞪羚”企业20家,“独角兽”企业5家。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东北地区数字经济发展新龙头。

政策:

《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八方面重点任务,以厚积薄发之势构建形成龙江特色数字经济产业发展体系。


19.海南省

目标:

“十四五”期间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构筑开放型数字经济创新高地。

政策:

《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


20.陕西省

目标:

2022年接近0.5万亿元。“十四五”期间,深入贯彻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国家战略,实施网络强省建设行动,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5%。

政策:

《陕西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21.四川省

目标:

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超2万亿元。“十四五”期间,加快建成全国领先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总量超3万亿,占GDP比重达到43%。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政策:

《四川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7大发力方向、21项重点任务,并设置17个专栏、57项重点工程。


22.吉林省

目标:

“十四五”期间,“数字吉林”建设取得重大突破,经济社会运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成为产业转型重要支撑,信息化带动力持续增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数字红利进一步释放。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0%。

政策:

《“数字吉林”建设规划》


23.青海省

目标:

立足青海省信息化发展现状,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全面推动网络设施迭代升级、充分发挥数据中心支撑作用。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提升数字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关键数字技术攻关、打造优质创新创业生态。

政策:

《青海省“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24.福建省

目标:

2022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达2.6万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占GDP 的比重达50%。到2025年,全省数字经济增加值超过4万亿元,成为数字中国建设样板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3个百分点,年均提高0.6个百分点。

政策:

《福建省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八大行动,部署27项工程,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


25.云南省

目标:

到2024年,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较2020年翻一番,达到3160亿元。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6.5%。

政策:

《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26.甘肃省

目标:

2025年,实现“一年显成效、三年上台阶、五年树标杆”,数据要素市场基本建立,数字产业化发展活力不断增强,产业数字化水平有效提升,打造东西部算力资源调度先导区、全域经济数字化转型样板区、社会治理创新应用示范区。数字经济规模总量突破0.5万亿元,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上升15个百分点。

政策:

《甘肃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规划》


27.内蒙古

目标:

2025年,全区数字技术融合创新及信息产业支撑能力显著增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左右。为“东数西算”工程提供有力支撑,打造面向欧亚的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重要战略枢纽。

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28.宁夏

目标:

2025年,数字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数字产业化体系初步形成,特色农业、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重要领域和重点行业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数字经济发展生态体系基本形成,数据资源价值进一步释放,全力建设“西部数谷”,努力建设西部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

政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突出8大主要任务,精准实施5项专项行动。


29.广西

目标:

加快数字广西建设。以共建数字丝绸之路为引领,依托中国—东盟信息港,实施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到2025年,数字经济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5%。

政策:

《广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11个方面提出40条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点任务。


30.新疆

目标:

2025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35%。推进“天山云谷”等应用服务,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打造数字经济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政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31.西藏

目标:

2025年,数字基础设施完善。实现骨干网与全国重要城市直接联通,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初见成效;5G基站数量达4.5万个,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基本形成,数据中心规模、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达到国内一流,建成支撑全国、辐射亚欧的数字基础设施基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5%左右。

政策:

《西藏自治区“十四五”信息通信业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