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系列文件连载 > 城市群规划
城市群规划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上)时间: 2019-09-21信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2月 作者: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责编:qgy

附件




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8年2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突出问题第三节 重大机遇

第四节 重大意义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第四节 发展目标.

第三章 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空间格局

第一节 强化空间功能分区管控 .

第二节 引导人口稳定增长和适度集聚

第三节 构建“一带双圈多节点”格局

第四章 推进生态共建环境共治

第一节 共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第二节 实施城市群环境共治

第三节 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第四节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第五章 打造绿色循环型产业体系

第一节 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发展

第二节 加快发展新兴产业

第三节 优化产业布局和发展平台

第六章 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第一节 畅通综合交通运输网络

第二节 强化国家能源基地建设

第三节 提升信息现代化水平

第四节 加强水资源安全保障

第七章 全面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第一节 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第二节 深化全面开放合作平台建设

第三节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

第八章 建立健全协同发展机制

第一节 建立生态环境共治机制

第二节 建立公共服务协同共享机制

第三节 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

第九章 规划实施 .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

第二节 推动重点工作

第三节 营造良好氛围 



    兰州—西宁城市群(以下简称“兰西城市群”)是我国西部重要的跨省区城市群,人口和城镇相对比较密集,水土资源条件相对较好,自古以来就是国家安全的战略要地,在维护我国国土安全和生态安全大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制订本规划,作为培育发展兰西城市群的指导性文件。

兰西城市群规划范围包括甘肃省兰州市,白银市白银区、平川区、靖远县、景泰县,定西市安定区、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东乡族自治县、永靖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青海省西宁市,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尖扎县。总面积9.75万平方公里,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4874亿元,常住人口1193万人。

规划期限至203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兰州—西宁地区位于我国西部腹地,战略地位突出,但发展底子薄、任务重,经济、民生和生态环保矛盾比较突出。促进该地区发展,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关系到西部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要紧抓机遇、发挥优势、补齐短板,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培育发展城市群。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区位优势明显。地处新亚欧大陆桥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是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的重要支撑,以兰州、西宁为核心的放射状综合通道初步形成,座中四联的枢纽地位日益突出,稳藏固疆战略要地功能进一步凸显。

资源禀赋较好。属于西北水土资源组合条件较好地区,黄河、湟水谷地建设用地条件较好;有色金属、非金属等矿产资源和水能、太阳能、风能等能源资源富集,是我国西气东输、西油东送的骨干通道,也是重要的新能源外送基地。

经济基础较好。石油化工、盐湖资源综合利用、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新能源新材料和循环经济基地加快建设。人口密度达125/平方公里,分布较为密集,高于周边地区平均水平,兰州、西宁城区常住人口已超百万。科技力量较强,物理、生物、资源环境研究具有优势。

生态地位突出。处于第一阶梯地形向第二阶梯地形的过渡带,北仗祁连余脉,中拥河湟谷地,南享草原之益,周边有国家生态屏障,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既有承担生态保护的重大责任,也有潜在生态优势转化为现实经济优势的良好条件。

经济社会人文联系紧密。各城市山水相依、人缘相亲、民俗相近,交通联系紧密、人员往来密切、经贸合作不断深化,文化多源并出、多元兼容、遗存丰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具备推进一体化的良好基础。


第二节 突出问题


发展水平总体不高。经济总量偏小,人均水平偏低,2016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0848元,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6%。城镇间发展差距大,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明显。传统产业比重高,产业链条短、产品层次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人才支撑不足,自我发展能力弱。

中心城市带动能力不强。兰州、西宁城市功能和综合承载能力不足,“城市病”日益凸显,发展空间受限,综合实力较弱。中等城市缺位,小城镇数量占比大但发展不足。城镇密度每万平方公里24个,仅为相邻的关中平原城市群的1/3

发展短板和瓶颈制约较多。交通、信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骨干路网等级低,城际网络不健全,内通外联能力弱,路网密度远低于全国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相关服务业人才支撑不足。体制机制不活,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对外开放程度低,发展的各项基础条件均需大幅改善。

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加剧。生态环境本底脆弱,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土地沙化、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突出。城市大气污染治理难度大,黄河、湟水等流域水环境污染亟待解决,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明显。


第三节 重大机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培育发展兰西城市群提供了全新指引。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将进一步凸显兰西城市群对维护国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独特作用和战略价值。“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使兰西城市群成为向西开放的重要枢纽和载体,为深化对内对外开放、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兰西城市群提升要素集聚能力,培育区域新增长极提供了强大动力。


第四节 重大意义


培育发展兰西城市群,有利于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兰西城市群位于黄河上游地区,地处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和我国北方防沙带之间,与“两屏三带”为主体的国家生态安全战略格局密切相关,对保护好“中华水塔”、阻止西部荒漠化地区向东蔓延具有独特的战略支撑作用。

培育发展兰西城市群,有利于维护国土安全和促进国土均衡开发。兰西城市群是进藏入疆的“锁钥之地”,培育发展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城镇,对于巩固西部边防、维护国土安全和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具有战略意义。

培育发展兰西城市群,有利于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互动。兰西城市群是成渝城市群乃至长江经济带连接欧亚大陆的主要桥梁,通过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可以有效促进西北西南地区开发开放,加快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我国向西开放步伐。

培育发展兰西城市群,有利于带动西北地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兰西城市群是西北发展条件较好、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促进人口和经济要素进一步集聚和优化配置,有利于带动周边脱贫攻坚、促进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升,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第二章  总体思路



培育发展兰西城市群,必须围绕区域使命和总体定位,统筹国土开发和生态保护,统筹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统筹区域发展和融入国家战略,遵循城市群发展客观规律,走出一条城市群培育发展的新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着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着力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和功能配套,着力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推动高质量、特色化发展,把兰州—西宁城市群培育发展成为支撑国土安全和生态安全格局、维护西北地区繁荣稳定的重要城市群。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并全面融入城市群建设全过程,以理顺资源开发关系为突破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收益共享、成本共担,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共守黄河上游生态安全。

改革引领,开放带动。加快市场化进程,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和释放市场主体活力。找准开放合作定位,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

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强化兰州、西宁的带动作用,提升辐射周边中小城市功能,体现各城市特色,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协作协同,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城市群形成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在空间开发管制、基础设施支撑布局、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充分流动和高效配置,有效加快城市群建设进程。


第三节 战略定位


着眼国家安全,立足西北内陆,面向中亚西亚,培育发展具有重大战略价值和鲜明地域特色的新型城市群。

围绕上述总体定位,加快在以下发展定位上实现突破:

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支撑。围绕支撑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建设和北方防沙带建设,引导人口向城市群适度集聚,建立稳固的生态建设服务基地,形成城市群集约高效开发、大区域整体有效保护的大格局。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维护黄河上游生态安全。

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的重要平台。支持和推动兰西城市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合理布局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集聚能力较强的城镇,增强综合承载力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积极推动人口经济格局优化,着力推动国土均衡开发,进一步发挥维护国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作用。

促进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支点。依托沟通沿海内地、联通西部边疆和欧亚大陆的地缘优势,提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和水平,重点面向中西亚和东南亚广阔市场,强化国际产能合作和经贸文化交流,打造高层次开放平台,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支撑西北地区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发挥老工业基地产业基础较强和资源禀赋优势,加快技术进步和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市场环境,发展特色产业。强化与关中平原、天山北坡、宁夏沿黄等城市群协调互动,辐射带动周边地区脱贫攻坚,为西北地区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强的支撑作用。

沟通西北西南、连接欧亚大陆的重要枢纽。发挥区位优势,推进陆桥通道的功能性调整和结构性补缺,加快建设沟通川渝滇黔桂的综合性通道,积极推进铁路国际班列物流平台建设,强化兰州、西宁的综合枢纽功能,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提升内通外联能力。


第四节 发展目标


2035年,兰西城市群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各领域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格局中的地位更加巩固。

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以主体功能区为基础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形成,生态空间不断扩大,黄河、湟水河、渭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取得重大突破。绿色宜居城镇和森林城镇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以上,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城市群内外生态建设联动格局基本形成,对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和北方防沙带建设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人口集聚能力和经济发展活力明显提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经济发展和人口集聚的短板和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创新活力、创新实力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特色产业体系有效构建,人口吸纳能力进一步增强,人口总量和经济密度稳步提升。

强中心、多节点的城镇格局基本形成。兰州作为西北地区商贸物流、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和交通枢纽功能得到加强。西宁辐射服务西藏新疆、连接川滇的战略支点功能更加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基本建成。中小城市数量明显增加,城镇密度逐步提升,对周边地区的支撑和服务功能不断加强。

对内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城市群开放平台作用进一步发挥,与周边区域的协同合作能力持续增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型经济向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基本建成面向中西亚、东南亚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

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建立健全。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区域市场一体化步伐加快,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控联治、创新资源高效配置的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群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不断创新,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第三章  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空间格局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按照“大均衡、小集中”,调整和优化空间结构,提高空间利用效率。


第一节 强化空间功能分区管控


按主体功能定位实施分类指导。重点开发区要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和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发展,适度扩大城镇空间,严格保护绿色生态空间,强化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农产品主产区要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农业结构,推动现代农业发展。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把增强提供生态产品能力作为首要任务,严控各类开发活动,因地制宜发展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

细化落实国土空间管控单元。创新差异化协同发展机制,实现主体功能定位在各县(市、区)精准落地。坚持生态优先,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生态空间。依次确定农业、城镇空间范围,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进行用途管制,其中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空间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进行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城镇空间按照集约紧凑高效原则实施从严管控。

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实施土地资源分类管控。对土地资源超载地区,原则上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城镇建设用地零增长,严格控制各类新城新区和开发区设立,对耕地、草原资源超载地区、土壤污染严格管控区,研究实施轮作休耕、禁牧休牧制度,禁止耕地、草原非农非牧使用,大幅降低耕地施药施肥强度和畜禽粪污排放强度;对临界超载地区,严格管控建设用地总量,逐步提高存量土地供应比例,用地指标向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倾斜,严格限制耕地、草原非农非牧使用;对不超载地区,鼓励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巩固和提升耕地质量,实施草畜平衡制度。加强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并强化管控,严格限制新增取用水,在临界超载地区,控制发展高耗水产业。

                               

 


 

第二节 引导人口稳定增长和适度集聚


综合施策,保持人口稳定增长。高度关注和重视城市群人口增长缓慢问题,着眼长远和大局,进一步优化调整户籍、社会保障等政策,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强化就业创业、增加城镇就业容纳能力、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措施,不断增强对人口的吸引力,留住和引进专业人才、技能人才,减缓本地人口外流,吸引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吸引周边重点生态功能区人口转移就业。

适度集聚,优化人口空间分布。加快治理兰州、西宁城市布局不够合理、交通拥堵比较严重、大气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城市病”、提高城市宜居度,进一步集聚人口。加强中心城市与中小城市、卫星城镇互联互通,推进优质教育、医疗等资源向中小城市和条件较好的县城倾斜布局,提高人口承载能力。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通过远程服务、流动服务等,稳住小城镇、农牧区居民点人口,为均衡开发和维护国土安全提供人口基础。


第三节 构建“一带双圈多节点”格局


以点带线、由线到面拓展区域发展新空间,加快兰州—白银、西宁—海东都市圈建设,重点打造兰西城镇发展带,带动周边节点城镇,构建“一带双圈多节点”空间格局。

“一带”,指兰西城镇发展带。依托综合性交通通道,以兰州、西宁、海东、定西等为重点,统筹城镇建设、资源开发和交通线网布局,加强沿线城市产业分工协作,向东加强与关中平原和东中部地区的联系,向西连接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和地区,打造城市群发展和开放合作的主骨架。

“双圈”,指兰州—白银都市圈和西宁—海东都市圈。

兰州—白银都市圈。以兰州、白银为主体,辐射周边城镇。提升兰州区域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兰州新区建设发展水平,加快建设兰白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推进白银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稳步提高城际互联水平,推动石油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加快都市圈同城化、一体化进程。

西宁—海东都市圈。以西宁、海东为主体,辐射周边城镇。加快壮大西宁综合实力,完善海东、多巴城市功能,强化县域经济发展,共同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等产业,积极提高城际互联水平,稳步增加城市数量,加快形成联系紧密、分工有序的都市圈。

“多节点”,指定西、临夏、海北、海南、黄南等市区(州府)和实力较强的县城。推进沿黄快速通道建设,打通节点城市与中心城市、节点城市之间高效便捷的交通网络。依托地方特色资源,大力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新能源、商贸物流、特色文化旅游等产业,因地制宜在黄河沿岸发展库区经济。强化海南对青藏高原腹地的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定西、临夏、海北、黄南对周边地区脱贫攻坚带动,进一步发挥节点城镇对国土开发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县有序改市,尽快按城市标准规划建设管理,积极培育新兴城市。


专栏1   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名录

甘肃省

兰州市皋兰县、榆中县,定西市陇西县、临洮县,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

青海省

西宁市湟中县,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互助土族自治县,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贵德县,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


                                   


 

第四章  推进生态共建环境共治



全面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维护黄河上游地区生态安全。


第一节 共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构筑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依托三江源、祁连山等生态安全屏障,强化城市群内群外生态联动,共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加快构建以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带,湟水河、大通河、洮河和达坂山、拉脊山等生态廊道构成的生态安全格局。系统整治黄河流域,连通江河湖库水系。严格保护湟水、大通河、洮河及渭河源等河湖水域、岸线水生态空间。强化与周边青海湖、甘南高原等重要生态区保护建设的联动。


                               


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加强河湖、湿地、森林、草原、荒漠、山体等重要生态空间管制,引导区域绿色发展格局建设。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与协调,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实施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系统实施以环青海湖地区、青海东部干旱山区、共和盆地、环祁连山地区、沿黄河地区和环甘南高原地区为重点的“六大生态治理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全面提升山体、森林、河湖、湿地、草原、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加强人为水土流失防治。


专栏2  山水林田湖草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环青海湖地区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加强草地植被及裸鲤、鸟类等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恢复环湖流域林草植被,治理风沙,防止荒漠化,稳定并逐步增加环湖河流入湖流量。

青海东部干旱山区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推进林草植被保护,全面保护天然林,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力度,有序推进黄河、湟水河两岸南北山重点区域造林绿化,加强护林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西宁城市绿芯森林公园、西宁市环城国家生态公园、海东湟水河城市湿地公园、贵德黄河国家湿地公园。

环祁连山地区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工程。重点推进无主废弃矿山综合治理,黑河、大通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区域环境污染防治与综合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工程。

沿黄河地区综合治理工程。开展黄河上游兰州、白银段生态综合治理和青海段水土流失预防治理及水源涵养,实施甘肃中部黄土高原生态建设工程,推进兰州北部防护林建设、腾格里沙漠南缘白银片区防风固沙治理,加强刘家峡、盐锅峡、李家峡、拉西瓦、龙羊峡、公伯峡、积石峡等库区水源涵养和保护。

甘南高原水源涵养工程。实施以水源涵养、草原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为重点生态工程,优先保护草原、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

共和盆地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塔拉滩、木格滩、切吉滩的防沙固沙林建设,实施“三滩”引水生态治理工程,保护和扩大沙区林草植被,治理城镇、村庄周围荒漠化土地。


 

第二节 实施城市群环境共治


推进水环境质量分区管控。优先保护青海湖流域和黄河流域上游水生态功能。重点实施青海湖入湖河流生态修复工程,着力推进生态良好湖泊保护。实施黄河上游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推进河岸带生态环境修复。开展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重点保障大通河、洮河流域水环境安全。集中治理湟水流域水环境污染,实施全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到2020年湟水河出省断面Ⅲ类水质达标率达到50%。全面推行河长制,在湖泊实施湖长制。

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综合治理工业、生活、农业、自然扬尘等各类排放源,加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集中整治石化、火电、有色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产业集聚区周边预留生态环境隔离空间。优化能源利用结构,降低生活用煤炭比重,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广散煤清洁化治理、煤改气和煤改电工程。对风沙源、城市周边裸露土地开展生态绿化修复。确保2030年空气质量稳定达标,优良天气比例大幅提升,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治理。以冶炼、石化、电镀、煤化工等行业企业遗留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和开发监督。加强污染源监管,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优化环境基础设施布局,强化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体系,鼓励跨区域合作共建危险废物处理设施。

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广泛开展“家园美化行动”和城镇清洁环境行动,实施农牧区环境拉网式全覆盖综合整治,建成覆盖城乡的污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鼓励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养殖密集区推行粪污集中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建立农作物秸秆收储、综合利用体系。


专栏3   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水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实施黄河干流及洮河、湟水、隆务河、渭河源、祖厉河、庄浪河、大夏河等流域综合治理。实施刘家峡、龙羊峡、大峡、乌金峡等水库及湖泊、湿地保护工程。开展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置设施建设。

大气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以兰州、西宁、白银、海东等城市为重点,开展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业企业烟气治理、燃煤供热锅炉提标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等。在确保电源、气源供应前提下,稳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实施清洁供暖工程。

土壤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重点对白银市东大沟流域土壤重金属污染、湟水流域主要铬污染场地、定西市工业污染场地和历史遗留矿山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固废危废处置工程。以兰州、西宁、白银、海东等城市为重点,开展城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和收集运输体系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产生源数据库建设。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在黄河干流、湟水河沿岸、环青海湖地区以及城市、县城周边村庄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农牧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开展交通干线及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治理,实现重点旅游景区和交通沿线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全覆盖。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


 

第三节 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加强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严格城市规划管理,合理安排城市生态用地。加强城市自然山水格局保护,构建连通城际、覆盖城乡的绿色生态网络。推进森林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和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的城市群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发展绿色能源,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构建绿色交通体系。

加强资源节约利用。以节水、节地和节能为重点,优化城市资源利用结构,控制资源用量增速。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和人口聚集趋势,适当优化流域水资源配置方案,加强对火电、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推进高效农业节水灌溉,合理确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强化能源消纳、转化利用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立健全并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大力发展跨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体系。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开展资源环境国情、省情教育,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完善绿色产品认证等制度。完善激励与惩罚相结合的企事业单位环境社会责任落实机制。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引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行为。


第四节 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密切跟踪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系统、环境质量、人民健康产生的影响,重点对城市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开发等方面可能产生的不良生态环境影响进行监测评估,加强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质量影响监测评估。逐步推进省、市两级行政区战略环评。深入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完善规划环评会商机制。加强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履行环评审批程序,严格土地、环保准入,合理开展项目选址或线路走向设计。把环境影响问题作为规划中期评估的重要内容,视中期评估结果对规划相关内容作相应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