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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地区经济转型升级的战略思考时间: 2016-04-13信息来源:刘洋 作者:hjr_admin 责编:

        摘要:目前,东北地区经济形势严峻,亟须适当调整振兴思路。在新常态背景下,建议立足“三调”导向,加快推进“三大转换”,积极培育“五大经济增长点”。同时,应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力度,为东北地区转型升级创造适宜的营商环境。
        关键词:东北转型升级  三大转换  五大经济增长点
 
        2014年,东北地区经济运行出现严重下行。在国家适时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干预的情况下,近期经济运行仍处于低迷状态,扭转下行压力较大。这种情况表明,前期的振兴思路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在新常态背景下,应当以战略思路的转变为切入点,通过思路的转变引领东北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构筑区域经济发展新优势。
 
        (一)立足“三调”导向
 
        1.调理念。真正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摈弃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振兴路径。合理确定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时间尺度,充分认识老工业调整改造进程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正确处理短期波动与长期振兴目标的关系,切实摆脱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进程中的急功近利倾向。
 
        2.
调思路。扭转重点关注基础重化工部门调整改造的产业发展思路,促进东北地区轻工业和现代服务加快发展,推进东北地区经济结构实现战略性转型,逐步消除经济发展对重型化的过度依赖。以“互联网+”为切入点,加快推进互联网与传统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深度融合,率先推进区域产业形态创新。 

        3.调方法。改变前期过度依赖投资的振兴措施,加快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规划建设若干区域创新平台,着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和机制体制创新,通过创新激发东北地区新发展动力。大力推进东北地区对外开放进程,规划建设若干对外开放平台。弱化政府干预,强化市场机制,放宽民营经济准入领域,放手发展民营经济。
 

        (二)促进“三大转换”
 
        1.从投资依赖转向创新驱动。注重体制机制、技术的创新,逐步建立机制与要素投入相结合的创新机制和政策支撑体系,促进国内外创新资源和要素向东北地区集聚。研究制定创新引导政策,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研究机构和行业创新联盟。通过创新重塑强化现代产业体系,引领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逐步走出投资驱动路径依赖。

        2.从依赖工业转向三次产业并重。改变片面关注传统重化工产业升级的振兴路径,更加注重服务业和轻工业发展,大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构建结构平衡的现代产业体系。未来必须以创新性的政策供给进一步优化东北地区服务业和轻工业发展环境,坚持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大力发展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和轻工业部门。 以“互联网+”为引领,促进传统服务业和传统轻工业部门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速推进东北地区服务业和轻工业产业形态创新。
 

        3.从行政干预转向市场机制调节。重新审视调整改造过程中行政干预与市场机制调节的关系,从过去政府强势推动改造向市场机制引导改造转变。率先推进东北地区政府职能转变,大幅度减少政府审批事项,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扭转强势政府形象,促进市场机制成为东北地区生产要素优化配置的主导力量。将政府相关支持性产业政策从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延伸,为东北地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
明确五大重点方向 

        1.
挖掘培育新增长行业。着眼东北地区的长远发展,充分发挥东北地区的比较优势,通过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培育支撑东北地区经济发展的成长型行业和潜力型行业,为扭转经济下行提供产业支撑。 

        (1)推进化工、冶金行业提质增效。要科学布局一批产业关联度高的重大产业项目, 规划实施一批大型炼油、乙烯项目,提高加工度,积极发展下游精细化工、化肥等,提升化工类产业在东北新经济增长点中的支撑作用。结合东北地区冶金产业的结构调整,在加强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促进冶金产业延伸产业链条,生产大型铸锻件、型材、构造件等市场前景好的产品,加快与装备制造的融合发展,提升冶金产品价值和市场竞争力。
 
        (2)支持装备制造业做大做强。依托东北地区装备制造业技术优势和规模优势,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业优化升级进程,从规模、质量和效益上全面提升装备产业竞争力,形成规模化、高端化、特色化、集约化的装备制造业发展新格局。
 
        (3)拓展军民融合产业。依托东北地区船舶、航空等军民融合产业的优势,积极发展军民两用技术,促进大吨位、高性能船舶制造业加快发展促进军民融合,积极向国家大飞机制造产业领域延伸,增强军民融合产业在东北地区培育新经济增长点中的支撑作用。
 
        (4)促进现代服务业增速提效。改变重视东北地区重工业发展的前期振兴思路,研究制定东北地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出台支持东北地区现代服务发展的综合政策体系,促进现代服务业成为东北地区新经济增长点和居民就业的主渠道。
 
        (5)加快发展特色轻工业。依托东北地区丰富农副产品优势、工业原料优势和巨大的市场需求,规划建设一批适合东北地区的轻工园区,探索符合东北地区市场环境的轻工业发展方向和发展模式,打造与东北地区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相匹配的新型轻工业体系,推动东北地区轻工业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2.拓展新投资领域。将保持投资适度增长作为扭转经济下行的近期举措,大力开拓新的投资领域,为东北地区结构调整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缓冲空间。
 
        (1)研究制定针对东北地区的产业投资引导政策。支持社会资本扩大东北地区农副产品加工等轻工业投资规模,促进东北地区轻工业部门加快发展。 放宽准入条件,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现代服务业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项目、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2)将东北地区城市更新改造作为近期扩大有效投资的突破口。研究制定东北地区城市更新改造综合规划,重点推进老工区搬迁改造、城中村改造,启动城市老旧居民区改造,全面升级老工业基地城市市政设施。
 
        3.培育新活力区域。根据区位优势、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结合国家战略、投资和政策投放,突出开放型和成长性,按照激活节点、轴线辐射、带动片区的空间组织重构思路,通过国家级新区、自贸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产城融合示范区等特殊功能区政策的适当倾斜, 激活东北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大中城市和城市群地区发展潜力,激发传统发展轴线和新兴发展轴线的发展活力, 培育一批形成引领东北地区发展的新空间载体。
 
        (1)激活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4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潜力。通过国家级新区、自贸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特殊功能区设立的政策倾斜,赋予沈阳、大连、哈尔滨、长春4个区域性中心城市新的发展优势,促进四个中心城市形成更强大的辐射带动能力。
 
        (2)激发三条轴带的发展潜力活力。充分利用哈大主轴线发达的交通设施网络、产业与人口集聚的历史基础,加快推进沿线城市旧城旧区改造,提升哈大主轴线集聚能力。应进一步提升大连核心地位,强化沿海快速交通通道建设,优化港口职能分工,统筹大连、营口、锦州、丹东、盘锦、葫芦岛等沿海城市的产业布局,促进沿海经济带开发增速提效。依托边境口岸城市和开放通道,加快推进满洲里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同步推进丹东、珲春、绥芬河等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不断完善口岸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提高边境口岸城市对周边的地区影响力,打造沿边经济带。
 
        (3)着力打造两大主导增长片区。以区域性中心城市为核心,以综合交通网络为依托,以经济联系的历史基础为纽带,持续提升辽中南城市综合发展实力,加快推进哈长城市群融合发展,形成东北地区两大主导经济增长片区。
 
        4.打造新开放平台。以面向东北亚合作为重点,依托现有综合保税区、跨境园区,建立若干面对双边、周边的自贸区。通过现有综合保税区、跨境园区就地升级,全面提升东北地区对外开放水平。
 
        (1)优先支持东北地区核心城市加快升级对外合作平台。依托大连保税区和金普新区开发建设,研究设立我国面向日韩开放合作的自贸区,打造引领东北亚合作的战略高地。依托哈尔滨综合保税区,研究设立促进中俄开放合作的自贸区,进一步提升哈尔滨对俄合作中心城市地位。
        (2)大力支持东北沿边、沿江城市对外开放平台建设。立足现有地缘优势和经贸贸易合作基础,研究论证在辽宁丹东、黑龙江绥芬河、吉林珲春设立自贸区的可行性,提升沿边、沿江城市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和吸引力。
 
        5.激发新发展动力。深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国家建设区域创新平台的战略部署,在东北地区规划建设若干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平台,在创新型人才吸引、科技成果转化、 利益分配机制等方面先试先行。
 
        围绕东北地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的需要,发挥东北地区高校、科研机构的资源优势,凝聚力量重点攻关,探索东北地区高校、企业、政府联合推进区域创新的方向、模式和路径,构建统筹协调、多方联动的产学研联盟创新联盟。
 
        发挥中关村等国内高科技园区的带动作用,采用异地共建、托管等模式,在东北地区重点城市共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四、探索特殊的政策路径
 
        1.建立特殊的干部交流机制。为推进东北地区行政体制改革进程,中央应研究制定东北地区干部交流的特殊政策,进一步提升东北地区各级行政部门干部队伍素质。中组部应进一步强化东北地区厅局级干部交流力度,建立东北地区与国务院各部委及东南沿海省区厅局级干部交流机制,大幅度缩小地方背景厅局级干部比例,改变东北地区官场生态。在此基础上,建立东北地区与东南沿海地区县处级干部双向交流机制,促进东北地区基层干部树立现代行政理念。
 
        2.适时启动行政区划调整。着手研究东北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可行性和初步方案,通过行政区划调整优化东北地区城镇体系空间结构和职能结构。近期可以考虑省级行政单位调整的可行性,组织相关科研机构对在东北地区设立直辖市进行论证;在此基础上,对部分省会城市进行调整。结合城市群培育,对东北地区核心城市及周边城市的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相对弱势的县(市)及依托独立工矿区设立的行政单位并入大城市。研究探索辽宁、吉林两行政管辖范围调整方案,重点研究将丹东划入吉林的可行性。
 
        3.赋予特殊的财税政策。研究制定针对东北地区特殊财税政策,引导相关产业要素向东北地区流动,助推东北地区转型升级。适度调整增值税分成比例,将地方分成提高部分作为东北地区产业升级引导金,用以支持东北地区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轻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探索针对东北地区高端制造业发展的投资引导和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东北地区产业升级成本。
 
        4.构建科技创新促进机制。通过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打破地区封锁和市场分割,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区域科技新促进机制。其一,联合制定东北科技创新的战略规划。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下,三省科技部门围绕东北整体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共同研究制订东北科技创新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其二,联合组织实施科技攻关计划。围绕支撑东北地区结构升级的重大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组织三省科技人员开展联合攻关,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方面进行密切合作。
 
        5.加速培育民营经济。东北地区民营经济起步晚、规模小,尚不具备承接国有大中型企业退出的能力。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不仅有利于解决东北地区所有制结构相对单一的问题,而且有利于就业压力的缓解及多元化投资格局的形成,从而为沉淀成本的化解开辟一条路径。在新一轮过程中,应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真正做到平等对待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实行无差别待遇,并进一步放宽民营经济的准入市场范围,排除市场准入歧视,减少行业间进入退出的障碍。同时,加大金融信贷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改善对民营经济金融信贷支持不足的状况。
 
        6.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完善东北振兴规划, 统筹安排东北三省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分工与布局、城市功能定位等。引导三省从自身优势出发,合理确定产业发展重点与方向,建立起新的分工与合作体系,提高东北地区经济整体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刘洋.东北地区经济下行特征与成因分析[J].宏观经济管理,2015(08).
        [2]刘洋,金凤君.东北地区产业结构演变的历史路径与机理[J].经济地理,2009(03).
        [3]刘洋,刘毅.东北地区主导产业培育与产业体系重构研究[J].经济地理,2006(01).
        [4]姜四清,王姣娥,金凤君.全面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思路研究[J].经济地理,2010年(04).
        [5]金凤君,张平宇,樊杰等.东北地区振兴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6]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发[2014]28号,2014.
        [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3 号,2009.
        [8]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创新创业发展打造竞争新优势的实施意见(发改振兴(2015)1488号),2015.
 
        (作者单位:宏观经济研究院国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