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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发展研究时间: 2017-11-08信息来源:谢培秀 作者:qgy_admin 责编:

摘 要:有机农产品是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的代表,加快其生产发展是推动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走绿色发展道路以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切入点。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潜力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加快有机农产品生产发展应当成为该地区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针对当前该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发展存在的问题,可以采取加强政府扶持及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进程,引导有机农产品调结构、促升级等措施。
关键词:有机农产品;长三角地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766(2017)04-0116-07
收稿日期:2017-01-15
 *基金项目: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食品安全与安徽生态高效农业发展研究”(AHSKZ2015D09);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共同促进基金2016年项目“长三角食品安全治理机制研究”。
作者简介:谢培秀,男,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城乡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合肥 230051)。


    有机农产品是世界各国认同并推崇的一种安全消费食品,在生产中不使用任何化学物质,具有纯天然、无污染、富营养的特点,是目前国内最高层次的安全优质农产品。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具活力、人民生活水平和消费潜力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自然、有机、绿色消费正成为时尚,食品需求已经开始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对有机食品的消费日益增长,这为长三角及周边地区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开辟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加快有机农产品生产发展,为长三角地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优质、健康的食品,应当成为苏浙皖沪三省一市农业发展的重要目标。

    一、国内外关于有机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研究综述
    在国外,有机农产品需通过相关质量认证或进行标识。比如在法国,官方有4种认可和监督的质量标签,其中生态农业产品标签大体与我国的有机食品对应。在法国贴上这个标签,那就表明其至少95%以上的配料经过授权认证机构的检验,并符合欧盟法令规定,是精耕细作或精细饲养而成,没有用过杀虫剂、化肥、转基因物质,有副作用的添加剂的使用也受到严格限制(范春光,2008)。
    国外推崇有机农产品主要基于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考虑。有关理论认为,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根源是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合适的信息制度为纠正食品质量安全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了可能,有效的方式是基于第三方认证的产品标识。在发达国家,保障食品安全采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无缝监控,这其中主要包括检测认证、标签标识和可追溯等环节。很多欧美国家在20世纪中期建立了食品安全认证制度(蒋艳芝等,2016),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与消费广泛应用了这一制度。认证制度中的标签标识是关于食品信息最重要的载体,其作用不仅在于指导消费者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还包括对食品质量做出承诺、对食品本身进行宣传等,也是食品溯源的重要基础。
    在确立食品认证及标签标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可追溯制度是发达国家实现有机农产品生产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比如在德国,超市销售的每一枚鸡蛋都印有一行红色的数字如:2-DE-0356352,第一位数字用来表示产蛋母鸡的饲养方式,“2”表示是圈养母鸡生产(即无笼平面饲养或饲养场饲养),如果是0、1、3,则分别代表有机饲养(如我国的有机土鸡蛋)、自然放牧(即我国的散养、放养)和笼养(即工厂化饲养)方式。DE表示出产国是德国。第三部分的数字则代表着产蛋母鸡所在的养鸡场、鸡舍或鸡笼的编号。消费者可以视数字传递的信息进行选购,喜欢有机农产品的消费者可以选购“0”起头的鸡蛋。如果鸡蛋质量出现问题,有关部门可以一直追查到饲养场或鸡笼。
    对于肉制品,企业在将牲畜出售到屠宰场时,必须提供饲料的种类与来源、牲畜病史、兽药使用情况等详细记录和信息。同样,屠宰场在出售的牲畜肉上也必须标示强制性标识,标识上详细记录可追溯号、牲畜出生和养殖地、屠宰场名称等内容。在屠宰场生产线的最后环节,工作人员会操作电脑,将每一批肉制品打印追溯码。消费者可以在商店通过电脑查询追溯码上的信息,知道所购买的肉是哪个地方哪个企业生产的,是否是有机的,甚至由哪个农场饲养和提供的,以便追踪每块畜禽肉的来源。一旦出了问题,就可以迅速地追溯责任(雷勋平等,2014)。
    我国目前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规模和种类扩展迅速,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已经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相关理论和应用对策研究以及规划、质量标准体系、监管法律法规等软件体系建设较为滞后,远远跟不上实践发展的需求。
    对于有机农产品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认识度偏低,对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如对大连消费者的一个调查表明,只有9%的消费者熟悉有机食品标识(蒋艳芝等,2016)。在有机农产品生产方面,存在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生产随意性大、科技应用水平差异大、缺乏生产过程监控、自律意识淡薄、不易管理等问题。在认证方面,存在着认证机构多头、认证费用及门槛过高、认证有效期偏短等问题。在产地建设方面,政府财力扶持有限,缺乏专项资金投入,难以大规模、大范围改善农业生产环境与条件。在产品结构方面,存在初级产品和初加工产品居多,畜牧产品比例较低等问题。在质量控制与市场监管方面,存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上下级不完全对应、部门关系未理顺、有机农产品监管责任尚不清晰等管理模式问题,以及在产地环境监管、农资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检查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不合格甚至假冒伪劣投入品充斥市场,市场监管缺失,有机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监管存在隐患等。
    在对策建议上,学界研究认为要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丁永华,2014;方丽槐等,2015),要制定有机农产品发展规划,坚持稳步推进原则,当前发展重点应是提升品牌影响力、落实监管责任和完善制度(马爱国,2015),还应当强化人才培训和技术服务(王静芝等,2015),提高从业者素质和建立诚信体系(龚娅萍等,2012)等。

    二、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现状及存在问题
    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状况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生产初具规模。截至2016年5月,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有效证书合计为1816张,占同期全国(14389张)的比重为12.6%;有效产品数合计4519个,占该地区“三品”有效产品数(39290个)的比重为11.5%;产地面积合计达到113.05万亩,认证年产量合计达到422820吨(数据来源参见表1)。二是产品结构有待调整。虽然各省市认证的有机农产品结构与自身资源优势相匹配,但畜禽水产养殖品生产及认证普遍滞后(见表2、3),长三角地区合计占比仅为10.69%,远低于我国牧渔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41.77%的比重。蔬菜水果认证比例也偏低。三是各省市有机农产品生产实力差异悬殊,东部省市“强者恒强”,安徽省有机农产品有效证书、认证产品和认定产地面积占比靠后(见表4)。四是长三角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不容乐观。经认定的有机农产品产地面积和认证年产量平均约占“三品”认定总面积(9483.26万亩)和认证年总产量(5011.782万吨)的1%左右。以有机农产品代表着较好生态环境和较高的质量安全水平看,隐含的事实不容乐观。五是长三角地区农产品中畜禽水产养殖品质量安全值得关注。从认证农产品来看,目前已知规模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农产品认证率远高于普通农户,而畜禽水产养殖业的规模化程度又明显高于以承包制农户为主的农业种植业,滞后的认证率揭示畜禽水产品安全形势更为严峻。六是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潜力巨大。目前有机农产品产地和认证产量仅占该地区农地面积和食用农产品产量的极小部分,考虑到认证产量还存在重复情况,发展有机农产品还有很大空间。



    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在产品认证、市场准入及检测、追溯管理上,有机农产品认证完全是市场行为,市场竞争关系致使容易出现“给钱就认”乱象。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期只有1年,认证检测手续繁、费用贵,认证后每年都要检测复审,既烦琐又花钱,有效期偏短,加重企业负担,导致复审续展率低。有机农产品销售要在最小包装单位上贴上由中国认监委统一赋号的认证标识,以方便消费者上网查询真伪。这一措施有利于加强持标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但增加了在购买、粘贴标识上的费用和人工负担。二是在农资投入品安全及生产环境上,畜禽水产养殖业存在滥用抗生素、乱用添加剂等问题。这一情况也导致养殖企业畜禽粪便中抗生素、重金属等违禁成分残留。如果采用这些粪便来作为有机肥源,势必会污染土壤。许多种植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者发现,采用这些畜禽粪便肥田后,相关土壤、产品检测的指标不合格了。三是在生产组织与政府扶持上,有机产品生产企业面临规模小、地租贵、劳动力成本高、保险贷款难、政府扶持力弱等一系列问题。四是在发展方向及生产布局上,有机农产品重点是发展出口创汇产品,实际发展中却成为国内高消费群体的奢侈品。长三角地区沿江沙土地十分适宜种植有机农产品,但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对沿江、城郊地区优质耕地的侵占,有机农产品生产空间日趋狭小。五是在加工及废弃物处理上,有机畜产品加工难、畜禽养殖业污染问题突出,沼气系统建设滞后。
 
    三、存在问题的深层症结剖析
    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实绩不能令人满意,究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社会对有机农产品生产的认识仍然不足。首先各级政府对有机农产品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上升到关系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实现农业绿色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低估了其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及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农业“调转促”和支撑现代农业发展中的作用。这表现在对有机农产品生产的扶持上力度不够,如安徽许多地市对认证有机农产品没有补贴政策或力度偏小,这自然造成发展情况不乐观。其次由于宣传不力,社会各界对有机农产品生产也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如消费者对有机农产品严苛的生产程序并不知情,也不了解有机食品的真实价值,加上监管不力导致市场销售的有机农产品存在“鱼目混珠”情况,面对价格不菲的有机食品,消费者真假难辨,购买热情有限,致使市场容量小,影响到有机农产品发展。
    二是农村生态环境差、水土污染严重制约有机农产品生产。有机农产品对产地环境有着严格要求,一旦土壤、水、空气受到污染就不能种植。不合格耕地需要经过长达3年的土壤改良,使超标的农药残留或重金属逐步缓释和降解。而在这一过渡期中,认证机构只能颁发有机转换产品证书,申请有机农产品认证的业主要承受巨大的投入压力与经营风险负担。长三角地区工业化、城市化水平高,人口密度大,农业“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三高”特征十分明显,农村生态环境压力大,农地污染严重。严苛的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程序,足以使大部分想生产有机农产品但实力不强的种养殖户“望而却步”。
    三是农业经营规模小、农民素质低制约有机农产品生产。长三角地区农村家庭承包户仍耕种有一半以上的农地,三省一市约有4000多万承包农户,户均耕地面积不到5亩,生产方式落后。由于认证费用原因,这部分农户参与有机农产品生产及认证程度低。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言,一方面,大部分生产经营规模也偏小,难以获得规模效益,承担不起生产有机农产品需要的高昂认证、检测费用,也难以从有机农产品的品牌价值中获益。这导致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覆盖面窄,品牌效应不足。另一方面,小规模的食品生产、加工户质量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违法成本低,加上监管缺失或不力,产销中存在较高的契约与道德风险,既平添了监管部门压力,也制约了有机农产品生产。
    四是存在有机农产品生产监管体制不完善、人员不适应等问题。有机农产品生产实行“谁认证、谁负责”的办法,但认证机构业务覆盖范围广,存在“管者看不见”或“监管要花钱”的问题。而对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来讲,存在“看见管不着”“看见不好管”或“监管标准不掌握”的问题。从加工环节看,长三角地区食品加工企业规模化程度偏低,小企业、小作坊众多,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质量安全意识差,对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的无缝监管、监控难以实现。例如在上海市,市郊70%左右的蔬菜生产仍处于小规模状态,经营规模化程度低;农产品供给中来自外省市的约占70%以上,这些情况导致监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困难。在流通环节,目前县乡镇的市场监管所是从原工商所转制而来,原先干的是查处欺行霸市、克斤扣两或掺杂使假行为,现在要负责辖区内的食品质量安全,辨别食品加工是否符合要求、监管有机食品标识有无问题等,存在知识、经验等素质和能力不适应问题。

    四、加快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对策建议
    从满足城乡居民对优质安全农产品需求而言,长三角有机农产品生产还面临着很多困惑,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要加强政府对有机农产品生产的扶持和管理。各级政府首先要增加对有机农产品生产及认证、检测补贴,理顺有机农产品管理体制,引导企业规范生产,加强有机农产品认证检测及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规划及优化有机农产品生产布局等。其次要加强有机农产品普及性宣传,提升品牌效力。地方政府应利用公共传媒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农交会、绿色食品及有机产品博览会等推广有机农产品,构建有机农产品的网上交易、公示、查询、追溯制度,提高有机农产品的公信力,为其树立正面的品牌形象。再次要创新有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减免鲜活有机农产品运输的过桥过路等费用。地方政府应鼓励和支持在农产品产销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社区连锁店等农产品集散地设立有机农产品专区专柜、专销网点和展示区,降低门槛费用。要探索建立有机农产品的网上电商平台营销体系,加强有机农产品和终端销售场所、终端消费者的直接对接。
    二是需要加快长三角地区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和信息化进程。长三角地区户均耕地面积不到5亩,生产经营方式分散。食品加工企业规模化程度也偏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质量安全意识差,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监控难以实现。应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积极培育和壮大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有利于扩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也有利于在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基础上,逐步引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要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披露机制。建议在各省市食安办综合协调下,建立长三角地区覆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和平台,向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科学、权威的信息,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在市场上无法生存。有机农产品流通具有“小、散、多”特点,适合采用“互联网+农业”的电商平台及快递物流技术走向城市大市场。建议加强三省一市地方政府的密切合作,协同推进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物流仓储发展。首先要加强农村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户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大力建设乡村物流配送系统,增加快递业在乡村和农民集中居住社区服务点的布局,在长三角区域内开展跨省市的农产品物流仓储企业设施共享合作。其次要加快建立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网络信息平台,采用“互联网+”技术促进有机农产品发展。可以建立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对农业经营者开展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组织其与电商企业对接,搞好农村电子商务试点示范工作。再次要合作开展长三角地区农村淘宝网络购销工程建设,在三省一市每个行政村建设一个淘宝村级服务站,为农民提供网上代买、网上(开店)代卖、网上缴费、创业培训、本地生活等服务项目。
    三是引导有机农产品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发展不平衡,品种上在蔬菜瓜果、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方面认证比例偏低,应当鼓励申报认证、大力发展。地区上看,安徽有机农产品生产及认证规模偏小,应当增加省市县级政府对有机农产品生产及认证的财力扶持,调动农业经营者的认证积极性,做大规模。浙江省蔬果、畜禽水产品和粮油类农产品认证比例偏低,有机石斛认证比例偏高,应当调整结构,加快蔬果、畜禽水产、粮油或木本粮油类有机农产品生产及认证。江苏省粮油类有机农产品生产及认证优势明显,但根茎类、蔬菜瓜果、畜禽水产类认证比例也不高,这是长三角地区各省市的通病,需要从生产和认证两个角度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在农业废弃物利用上,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应当以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为重点,加快沼气工程建设,解决农村地区畜禽粪便污染及资源化利用问题,推动长三角地区农业转方式、促升级。可以开展长三角地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系统建设合作,将重点放在沼气主副产品利用的市场培育和完善社会化服务组织方面。合作制定沼气产业发展规划,包括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利用及规模、沼气主副产品(汽车用能沼气等)利用及市场开发、沼气系统(储气柜等)建设投资及配套设备(如沼气罐装设备、沼气能源汽车等)开发、沼气产业发展政策等。需要协调制定沼气产业发展的税费减免、市场准入及价格补贴等。可以在各地方政府和城市、企业间就建设投融资、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技术研发、主体市场培育及市场准入、管理及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开展沼气系统建设合作可以起到消化过剩钢铁和水泥产能、开发绿色可再生能源、治理农村畜禽粪便污染和发展生态农业的“一石三鸟”作用。
    四是强化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一个监督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督”的多部门分段监管模式。这种看似分工明确的监管模式,实际却留下诸多扯皮的模糊地带和监管盲区。2013年国务院推行“大部制”改革后,中央一级除种养殖领域仍由农业部负责外,其余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已经统一到食药监总局,但“品种监管为辅”那一块体制又未动,有机农产品仍归国家质监局(国家认监委)管理,由各认证机构监管并直接对国家认监委负责。在省市两级,目前长三角地区各省市已经将原食药监局监管、质监局加工环节监管、工商局流通环节监管等职责归并入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综合协调处(科)与同级食安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工作。加强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要建立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既包括长三角地区各省市政府之间,也包括省市(县)上下级和各部门之间。在安徽省,省农委已经将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归并到绿色食品办公室,但这一制度安排尚未获得省编办的最后认可。促进有机农产品生产需要理顺管理体制,建议强化省市两级食安办的协调作用,增加编制和人财物支持,建立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食安办定期沟通、协调和议事机制,讨论、上报合作事项,布置、指导、检查和推进经批准的合作项目(执行情况)。市县级成立市场监管局的应切实负责起有机农产品在加工、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监管工作,同级食安办也应当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好有机农产品在产供销方面的监管工作,及时上报和配合处理违规、违法案件,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以利于有机农产品的健康发展。构建长三角地区有机农产品生产发展及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县级体制,将方便后续合作事宜开展。加强有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还需要提高认证检测效率,简化程序。要降低认证、检测费用,加强认证、检测的信息化建设,简化申报认证程序,加强农资投入品管理、包装标识管理等执法监管。目前有机农产品认证有效期偏短,建议国家认监委出台政策,将有机农产品认证有效期延长为2年,切实减轻复审换证企业费用及地方政府补贴负担,也利于认证机构从这些烦琐复杂的日常工作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开发新业务。
    五是优先建立长三角地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目前,我国药品监管已经实现可追溯制度,但全国性的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尚未建立起来。建议以上海市食安办牵头,各省食安办作为成员参与并负责,吸收各省市农业、工商、质监部门参加,共同组建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网。建议以有机农产品中的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为重点,在长三角范围内优先进行可追溯制度建立试点。消费者在购买有机畜禽水产品后,可以使用智能手机扫描产品标识上的二维码,或者凭借产品标识上的电子监管码登陆长三角地区食品安全监管网,查询所购买食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产品批号及有效期等信息,并与所购买食品盒上标注信息及购买门店相核对。
    六是开展长三角山区特色有机农产品采收机械化研发合作。我国南方丘陵山区盛产茶叶和各种干鲜果品,长江中下游河湖平原盛产花生、甘薯、豆类等各种小杂粮,这些特色农产品都是当今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及认证的“新宠”。然而,与大宗农产品相比,这些特色农产品普遍缺乏专业采收机械。由于缺乏人工和采收机械,我国南方茶产区的夏秋茶基本上弃采。目前,我国南方茶园春季采茶缺乏劳动力、北方茶叶消费量大而中低收入阶层喝不起茶、南方夏秋茶开发缺乏适用机械等矛盾现象十分突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研发实用、高效的茶叶采收机械。在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中联重科的农机制造基地已经列入全省14个新兴产业重点支持名录,该企业是国内农机制造行业龙头,目前虽然主要致力于大宗农产品耕种收机械开发,但可以也应当将南方山区特色有机农产品采收机械研发作为未来重点。长三角区域内集中了诸多擅长于机械工业、食品工业、农业工程和技术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可以通过跨省市政产学研合作方式,采取招商引资、风险(股权)投资、技术入股、合作研发等方式,在芜湖三山集中打造一个国际知名、国内领先的先进农机制造基地和产业(集群),解决我国南方山区特色有机农产品采收瓶颈问题,促进长三角乃至南方山区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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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范春光.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及其借鉴——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信息披露制度[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8,(3).



On the Development of Organic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Region
Xie Peixiu
Abstract:Organic agricultural products are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public brand of safety and high quality agricultural products. Speeding up its development is an effective entry point to promote the structural reform of China’s agricultural supply side,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and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safety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is one of the most active areas in China’s economy, and one of the fastest growing areas in the living standards and consumption potential, and speeding up the development of organic agricultural products should be an important goal of the region’s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iming at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current development of organic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the area, we can strengthen government support and the 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promote agricultural scale, standardization, and branding process, and lead the structure adjustment and upgrading of the organic agriculture prducts.
Key Words:Organic Agricultural Products; Yangtze River Delta; Agricultural Supply-side Structural Reform               (责任编辑:平 萍 责任校对:文 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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