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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经济带

建设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的国内价值链新机制时间: 2019-05-12信息来源: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 长江产经智库 2019年4月22日 作者:刘志彪、凌永辉:、 责编:qgy

长江经济带沿海地区加入全球价值链,是推动改革开放以来东中西三大地带经济发展差距日益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新一轮的扩大内需战略下,建立我国长三角地区本土企业控制的国内价值链,以产业转移来带动长江中上游地区关联产业的发展,是缩小地区发展差异、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最终完成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对策之一。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正确把握”,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尤其是提出要正确把握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的关系,正确把握自身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努力将长江经济带打造成为有机融合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指示,对于建设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的国内价值链新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具体的指导意义。


国内区域间的产业转移,一直被学界认为是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纽带,是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在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中,有一个重要的角度就是全球价值链(GVC)对中国东中西三大地带增长和发展的影响问题。本研究报告将以此视角考察区域间经济增长和收入差距日益扩大的原因,并提出以长江经济带建设为平台,积极主动构建国内价值链,以此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政策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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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中我国区域差距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


在上一轮经济全球化中,随着我国东部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加入GVC,跨国公司为了利用全球性城市生产性服务业发达、交易成本低的优势,以其为节点或平台,把其总部或总部分支机构配置在香港和上海;而把其制造环节和工厂设置在接近全球性城市的周边地区,如基础设施发达的珠三角城市群和长三角城市群。这样做一是为了更方便地使总部高级的生产性服务机构和人员能够“面对面”地服务于它们的制造企业;二是为了在节省制造成本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享受到邻近大城市的外部经济溢出效应。


GVC在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建立,使外向化程度高的产业在这些地区高度集聚,不仅使这些产业享受到了来自GVC高端的技术、知识和技能的溢出,提高了这些地区的技术水平和发展水平,客观上也加大了中国东中西三大地带的发展水平和程度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第一,我国东部地区定位于GVC中的低端环节,限制了中国中西部地区发展能力的发挥,是形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东中西发展差距日益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东部地区的快速发展,使我国中西部廉价的生产要素和自然资源在本地得不到有效利用的机会,只有源源不断的流向东部,从而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只能得到低级要素的报酬,沦为低端要素的供应地,另一方面东部地区在加入GVC的过程中,自身对“世界加工厂”的低端定位,在某种程度上把中西部地区压制在原材料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供应商的地位,抑制了中西部地区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空间和可能的选择。集中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的附加值低的外资代工企业,对当地的生产成本尤其敏感。一旦当地的生产成本上升,它们更可能选择的,不是留在当地进行产业升级,而是进行产业转移。在中国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不具有优势的情况下,这些产业就会外移而不是内迁。这样又使中西部地区缺少发展机遇。


第二,以国际代工为特征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一般都是处于产业链下游,不掌握核心技术等。为了满足国外市场消费者的苛刻要求,以及外国政府对产品质量和环境的严格规制要求,在国内设备与国外设备具有较大技术落差的前提下,往往需要动态地引进国外先进设备进行生产和出口。这种发展格局,不仅使研发水平比较落后的中国在设备引进方面付出一次又一次周期性的巨大的成本和代价,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使原本对中西部地区的机器设备需求,转向对国外的需求,这就打乱了中国东中西三大地带的产业布局和分工,使中国原本配置在中西部地区的重装备工业在技术落后的同时,又失去了据以进行产业升级的市场份额。


总之,东部地区定位于GVC中的低端环节,对处于长江中上游的广大中西部地区来说,不仅没有发展的拉动效应,还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其发展空间,加大地区发展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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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构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的新机制


既然中国地区间增长发展的地区差距原因,与东部沿海地区嵌入低端的GVC有直接的关系,这就提出了要重视内需和国内市场、通过国内价值链(NVC)的构建来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命题。


实践证明,通过建立我国本土企业控制的NVC,带动关联产业发展,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最终完成产业升级的重要途径和对策之一。NVC的区域协调发展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NVC中本土企业为主,会使经营利润更可能留在本国,而不是汇出和外流。同时,NVC包含着高附加值的环节,这使得中国可以取得更多的资本利得。这些利润就为继续的投资和缩小地区差距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和先决条件。


其次,建立NVC后,中国不仅可以在国内不同地区间整合要素禀赋,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也可以通过把订单外包到其他国家,利用他国的禀赋优势。此时,产业转移就成为中国主动在全球整合资源的行为。


最后,可以充分发挥产业间的技术经济关联效应,带动上下游产业的发展,改变GVC在国内链条太短的缺陷。同时链条的延伸和完整,带来了生产的迂回和专业化的加深,不仅可以获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还可以积累高端的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


因此,利用国内市场进行产业升级,是未来我国发展战略中的重要选择。我们不可能指望西方国家腾出自己的市场,给中国产业提供产业升级的支持。只有立足于国内市场,才能形成中国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产业关联和循环体系。因此,从GVC转向NVC是一个趋势,也是沿海地区产业升级的必由之路。


NVC必须基于国内市场需求发育而成,由本国企业掌握产品价值链的核心环节,在本国市场获得品牌和销售终端渠道,以及自主研发创新能力的产品链高端竞争力,然后,再进一步进入区域或全球市场的价值链分工生产体系。


在GVC转向NVC的过程中,必然形成国内产业转移的潮流和趋势。在NVC下,本土企业成为价值链的“链主”,它们具有在国内各地区间整合资源的主动选择特征。这时本土企业可能就是国内产业转移的组织者和治理者。基于不同产业对成本敏感性的差异,东部沿海地区主要从事研发、销售等价值链的高端环节,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环节自然会向中西部内陆地区转移和配置,这既有利于东部沿海地区实现产业升级,又为具有资源禀赋优势的中西部地区腾出了产业发展的市场和增长空间。可见NVC下,国内产业转移将成为产业空间配置的必然选择,从而东部沿海与中西部内陆地区之间就会形成类似于总部和制造地区那种具有互补和协调关系的产业分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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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长江经济带构建国内价值链,建设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机制


把长江流域建设成为支撑中国经济的黄金带,将极大地有利于缩小东中西经济发展差距。现在有人认为,长江流域开发,就是要利用长江流域的水资源、岸线资源和运输资源。这种认识有严重的问题。按这种理解,就是把长江经济带看成了一个运输带,把长江流域的开发搞成各类重工业密集的开发区,就是要在长江流域大力发展对运输费用和水资源敏感的重化工。这种建设开发模式不符合新时代高质量经济发展的要求。


长江经济带建设开发的真正含义,应是在长江沿线集中的城市、人口、产业、市场的基础上,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如沿线高铁等)和统一市场建设,形成长江流域11省市一体化发展效应。其中,长三角地区可以据此做NVC的总部地区或链主,按产品内分工原则,逐步把自己的某些缺少比较优势的产业,通过NVC的治理机制,向长江中上游地区进行转移。这是产品内国内分工的具体形态,是企业按照利益原则选择的自发和自主行为,是市场公平交易和一体化的产业链延伸。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总格局中,最缺少的就是像长三角这种具有NVC特征的协调发展机制。如果中国在区域发展战略中,能多塑造几个像长三角、珠三角这种NVC机制,中国的地区协调发展战略的实现就要容易得多。


从长江经济带梯度空间和产业体系的现实出发,基本的路径可以考虑在空间层面上,以全球性城市为节点培育世界级城市群,虹吸创新要素集聚。


我国以低端要素加入GVC、基于出口导向的第一波全球化发展的红利已经透支。当前,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兴起的“逆全球化”浪潮,也“倒逼”我国改变过去那种出口导向的国际代工模式,把新一轮的经济全球化与扩大内需有效地结合在一起。启动基于内需的经济全球化,首先需要各类全球性城市作为基础支撑。因为城市是跨国企业开拓全球化市场的载体和重要节点,只有全球性城市,才能具备足够的内需规模去虹吸全球创新要素。全球性城市在空间上互为节点,形成不连续但又具有相互连接关系的有序群簇,对生产要素的跨境流动、集聚和集中具有重大影响。其中,群簇的中心城市发展总部经济(主要是设计、研发、营销、品牌、物流、金融等),在周边城市则发展制造、生产、加工等工厂经济功能,这样总部经济的交易成本优势,与工厂经济的要素成本优势就能形成优势互补。


长江经济带目前已经形成了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三大国家级城市群。这些城市群中的重要城市如上海、武汉、成都等,除上海外,虽然与全球性城市的功能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它们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分工、公共服务供给等,已经基本具备发展成为全球性城市的潜力。如果以这些潜在的全球性城市为节点,大力培育世界级城市群,那么长江经济带就有可能形成三大引擎共同驱动的区域协调发展模式。与过去只强调长三角地区作为龙头进行单级驱动的模式相比,这种三大引擎模式不仅能够为长江经济带的总体建设提供更强劲的动力,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将大大缓解单引擎模式带来的两极分化效应,从而使长江经济带的发展结构更加趋于平衡和协调。



总结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第一,努力将长江经济带上的三大城市群培育成世界级城市群,以城市群的协同发展带动区域间的协同发展。在功能体系上,城市群的中心城市如上海、武汉、成都等,要进一步扩大开放,提升承载和容纳能力,加强与周边和外围城市的互补分工与合作;在组织体系上,城市管理方式要由过去那种行政化、命令性的“垂直式”结构,转化为以市场自组织机制协调为主的“扁平化”结构。同时,三大城市群之间也要积极合作,共同发力,打造长江经济带协同发展的三引擎联动模式。


第二,以内需市场为支撑建立NVC,促进产业梯度转移。其中,一是努力培育中等收入阶层,利用需求端升级支持本土企业在国内市场实现转型升级;二是努力降低本土企业构建NVC的制度成本,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利用长江经济带的空间张力和产业纵深进行产业梯度转移。在这当中,要注意将基于价值链环节分离的产业转移与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紧密结合起来。


第三,建议把“一带一路”战略与长江经济带开发战略结合起来,构建由我主导的开放的NVC和GVC。长三角地区是“一带一路”战略与长江经济带开发战略的交汇点和重要节点区域。要沿长江流域中心城市构建开放的、由我主导的NVC和GVC,以及能力分享型的全球创新网络,以此与“一带一路”国家建立产能国际合作通道,转移中国丰富的有竞争力的产能。为此需要实施基于内需的经济全球化战略,以我国巨大规模的内需来虹吸全球先进生产要素,发展中国创新经济,提升城市经济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