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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案例之八: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规范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时间: 2018-09-06信息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18-08-24 作者:国家发改委 责编:qgy

编者按: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北京市大兴区等61个地区开展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三年多来,各试点地区围绕增强中小城市资源聚集能力、人口吸纳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立足破解中小城市改革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创新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机制、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健全要素流动机制、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改革创新成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城市发展增强了新动能,为区域竞争力提升增添了新优势,探索出了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进行了全面总结和第三方评估,形成了《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经验案例》,现将案例刊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规范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虎门镇是典型的经济发达镇,农村集体经济发达,集体资产总量大、类型多,如何避免集体资产流失,加强集体资产监管更加迫切。近年来,虎门镇聚焦监管制度不够健全、处理方法不够规范、经济合同把关薄弱等重点问题,通过规范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建设,走出了一条集体资产管理交易阳光化、市场化、规范化的新路子,有效提升了农村集体资产效益,减少了基层社会矛盾。


  一、建立镇村两级平台,承担资产交易与管理功能

  设立虎门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中心、镇级交易平台和社区交易平台。交易中心负责镇级交易平台的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和监管社区交易平台的运作。镇级交易平台负责镇属集体资产和较大规模的社区资产的交易,社区交易平台作为镇级交易平台下设机构,负责社区一般性集体资产的交易。充分发挥交易中心的管理功能,确定资产交易内容,制定交易规则和办法,引导相关经济组织进行交易。对镇、社区、组三级集体资产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和清产核资,建立各类集体资产台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资产动态管理。


  二、实行三级资产公开,设置多种交易类型

  制定《虎门镇集体资产交易办法(试行)》,将镇属全资企业、社区居委会及其下属集体经济组织,纳入镇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镇属有关部门统一管理,对经营的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发包,厂房、商铺、专业市场出租、出让,以及其他集体资产的出让、出租、发包等交易行为,全部上报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公开公示,确保交易透明化。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资产交易程序,确定了镇级平台交易、社区平台交易、零短资产交易、流拍资产交易、续约资产交易、磋商交易六种不同交易类型,明晰了交易申请、审批立项、公开招标、公开竞标、合同执行五步交易流程,保证了交易的规范性、灵活性、便捷性,节约了交易成本。


  三、建立全方位监管机制,明确责任追究办法

  把建章立制作为决定平台建设成效的重要保障,从集体资产交易的全过程入手,形成了所有者监督、管理者监督、群众监督和纪检部门监督四种监督机制,并通过网站、微博、社区公布栏等多渠道作用,形成覆盖工作全环节、全流程的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降低社区集体资产交易的随意性,限制社区人员操作权限,确保集体资产真正体现市场价值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