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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风采

魏后凯:从全面小康迈向共同富裕的战略选择时间: 2021-05-17信息来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20年第6期 作者:魏后凯 责编:SJW


         

魏后凯 中国区域经济50人论坛 1月22日


01  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两次飞跃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社会形态也将会不断发生变化,从一种较低级的社会形态过渡到一种较高级的社会形态。国内外的经验表明,按照居民消费和生活水平的划分标准,社会形态大体经历了从贫困型、温饱型到小康型再到富裕型的阶段变化。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都处于贫困型和温饱型社会,居民消费以满足吃、穿等基本生活消费为主要特征。特别是,受城乡分割和传统计划体制的束缚,加上重工轻农、重城轻乡的发展导向,中国农村曾经一度整体发展落后,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低,农村人口呈现普遍贫困的状况。到1978年,按当时农村贫困标准即1978年标准测算的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多达2.5亿,贫困发生率达30.7%,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达到67.7%,甚至比1957年提高2.0个百分点,出现了逆向变化趋势;而按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即2010年标准测算的全国农村贫困人口高达7.7亿,贫困发生率达97.5%,这些农村贫困人口相当于当年全国总人口的80.0%。这说明,直到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农村人口仍处于普遍贫困状态。

     为了改变这种贫困落后状况,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在阐述“中国式的现代化”时率先提出了建设小康社会的构想,这一构想后来被逐步纳入到国家战略之中(吕书正,2000)。1982年,中共十二大率先把小康作为主要奋斗目标,明确提出到20世纪末,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达到小康水平”(胡耀邦,1982)。1987年,中共十三大正式把小康提升到国家战略,并将到20世纪末“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作为“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二步目标(赵紫阳,1987)。1997年,中共十五大又提出了“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新任务(江泽民,1997)。到2000年,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持续高速增长,中国已经如期实现了小康目标,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和国民总收入分别比1980年增长5.55倍和5.48倍,均超过了翻两番的预定目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59美元,按1978年标准农村贫困人口下降到3209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5%,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使占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顺利进入总体小康社会,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飞跃。

     然而,当时实现的这种总体小康仍是一种“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江泽民,2002)。针对这种状况,2002年,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明确在21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力争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使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江泽民,2002)。2007年,中共十七大首次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胡锦涛,2007)。2012年,中共十八大再次强调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胡锦涛,2012)。2017年,中共十九大又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强调要“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习近平,2017)。从“建设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反映了中央政策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又反映了人们对小康社会科学内涵理解的不断深化。

     特别是,自2007年以来,中国政府按照“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经过10多年的艰辛努力,目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取得决定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目标任务即将如期实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中,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个底线任务。截至2019年底,按照2010年标准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已经减至551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6%,贫困县由832个减至52个。从2013年到2019年,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9.7%,比同期全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2.2个百分点。这次新冠肺炎疫情虽然加大了脱贫攻坚的难度,但由于各部门和各地区采取了多方面积极措施,尽可能减少疫情的冲击和影响,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是有保障的。再从经济增长目标来看,按照不变价格计算,2019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是2010年的1.90倍,要实现十八大提出的翻一番目标,2020年增长速度需要达到5.5%,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具有较大难度。但是,2019年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是2000年的4.67倍,已经提前实现了十七大提出的翻两番目标。此外,按可比价格计算,2019年全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010年的1.97倍,2020年增速只要达到1.8%就可以实现翻一番的目标,其中,2019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010年的2.04倍,已经提前实现了翻一番目标。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实现,中国将整体进入到全面小康社会。所谓全面小康社会,是指小康建设所覆盖的领域、人口和区域都是全面的。从小康的覆盖领域看,主要体现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领域的全面发展,而不是经济领域的单方面发展(肖贵清,2015);从小康的覆盖人口看,小康建设需要全部覆盖不同类型的人群,惠及14亿的广大民众;从小康的覆盖区域看,不仅沿海发达地区,而且广大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也要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这就是说,在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要让全国各族人民、老少边穷地区群众、贫困家庭同全国人民一道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总之,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在过去已经实现从温饱到小康的飞跃的基础上,目前又将实现从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的新的历史性飞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实现,标志着中国将跨越全面小康社会的门槛,真正建成并整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使千百年来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最终成为现实,这是中国对世界人类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充分体现了中国的制度优势和中国智慧。


     02  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富裕社会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后,中国将处于什么发展阶段,属于何种社会形态?目前,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使用“后小康”这一术语,并从不同视角探讨“后小康”时代的发展问题。早期,曾有学者采用“后小康”概念来描述中国在进入小康社会之后的发展阶段,即从小康的起点标准到富裕阶段的时间段(张少龙,1998)。中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后,学术界通常从广义的角度把“后小康”理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而把“后小康”时代泛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发展阶段(魏后凯,2020;丁红军,2020;许宪春、余航,2020)。当然,也有学者在探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发展时,采用“后小康社会”的概念(杨菊华,2020;于安,2020)。如前所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中国刚刚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并将会在全面小康社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无论是总体小康还是全面小康,都是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从这一点上讲,学界使用的“后小康社会”概念实际上主要是指全面小康社会。一般认为,小康社会之后将是发达、富足、包容的富裕社会。因此,“后小康”时代是指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后向富裕社会迈进的过渡阶段,也是由小康社会向富裕社会迈进的必然阶段。在这一过渡阶段,整个社会仍将处于全面小康社会。只有越过这一阶段,社会才能进入到富裕时代(魏后凯,2020)。

     全面小康社会是相对于总体小康社会而言的,它是小康社会的高级阶段,也是由小康社会走向富裕社会的转型阶段(见表1)。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只是中国整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的起点。在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之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将面临两大核心任务:一方面需要继续巩固全面小康成果,进一步提高全面小康水平和质量,使人民生活更加宽裕;另一方面需要加快实现从全面小康向相对富裕的转变,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这两大核心任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二者紧密相连、相互促进。很明显,从全面小康社会过渡到富裕社会无疑将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仍需要在各个方面进行不懈努力。按照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2016》中的划分标准,如果2014年人均国民总收入在12736美元及之上,就属于高收入国家和地区(World Bank,2016)。2019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已经超过1万美元,达到10235美元。预计在“十四五”中后期,中国将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如果从“十四五”时期到“十五五”“十六五”时期,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分别按照年均增长5.5%、5.0%和4.5%的速度递减,那么到2024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将超过1.3万美元,越过高收入国家的门槛,到2033年将超过2.0万美元。需要指出的是,高收入国家并不等同于发达国家,进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也并非就进入了富裕社会。富裕社会除了收入标准和物质富裕外,精神富裕和社会公正等也是重要的衡量标准。


表1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展阶段的变迁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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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裕社会”(Affluent Society)是美国制度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思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一个概念,最初的含义是指为摆脱普遍贫困的大多数人物质生活丰裕的社会(加尔布雷思,2009)。这种“富裕社会”尽管呈现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物质富裕,但仍然存在社会不平等、发展失衡问题,具体表现为私人富裕和公共贫困的反差、私人消费领域符号化消费严重、真实而重要的公共需求得不到满足(毛安然、郑召利,2016)。英国社会学家丹尼·多林(2014)在《不公正的世界》一书中,认为当今“富裕社会”的本质是“不公正”,且具有新五大弊病,即精英主义、排斥、歧视、贪婪、绝望,由此产生了问题少年、受排斥的人、被抛弃的人、负债的人及抑郁症患者等受害群体(胡飞雪,2014)。美国学者马尔库塞(1978)则把这种“富裕社会”称之为“物质丰富、精神痛苦”的“病态社会”,他认为物质积聚带来的并不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是极端的精神堕落和不自由(吴太胜,2007)。很明显,这里所讲的欧美“富裕社会”只是一种物质上的、不公正的富裕社会。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国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完全有能力克服欧美“富裕社会”的种种弊端,寻求并努力实现一种全面、公正、共享的富裕社会(Prosperity society)。所谓“全面”,不单纯是物质上的富裕,更包括精神上的富裕,是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全方位进步;所谓“公正”,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每个人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所谓“共享”,则是追求普遍性繁荣,走共同富裕之路,能够让最广大民众共享发展成果。这种中国特色的富裕社会,大体可分为相对富裕社会和共同富裕社会两个阶段。其中,共同富裕社会是富裕社会的高级阶段,它是我们追求的最终目标。中共十九大明确提出了“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即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习近平,2017)。与此相适应,可以大致界定,到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时,中国将总体上迈入相对富裕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时,中国将总体上迈入共同富裕社会的门槛。这样的话,从2021年到2035年,中国仍将处于全面小康社会。这一时期,将是从全面小康迈向共同富裕的关键时期。


     03  提高全面小康质量仍需继续努力

     在由小康社会向富裕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中国需要始终瞄准现代化目标,进一步巩固夯实全面小康成果,着力提高全面小康水平和质量,以为最终建成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为什么还要进一步提高全面小康水平和质量?这是因为,小康社会是温饱社会与富裕社会之间的过渡阶段,即使当前中国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但依旧处于小康社会发展阶段,还属于发展中国家,并没有跨越富裕社会的门槛,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无论从发展阶段还是从全面小康短板和薄弱环节以及沿海地区的经验来看,在中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后,尽管小康社会已经“全面建成”,但仍需要在一段时期内持续提高全面小康水平和质量,并逐步集聚力量,推动全面小康社会向相对富裕社会迈进。

     从发展阶段来看,在进入“后小康”时代相当长一段时期内,中国仍将处于小康社会发展阶段。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将标志着中国整体上告别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在解决温饱和实现总体小康的基础上,真正整体迈入了全面小康社会(魏后凯,2020)。即便如此,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中国仍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发展中国家的性质并没有改变。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目前中国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福祉等方面都具有较大差距(许宪春、余航,2020),远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譬如,从经济发展来看,虽然自2010年以来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2018年达到13.61万亿美元,但由于人口较多,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有9771美元,在192个国家和地区中仅位列71位;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世界平均水平低13.5%,仅相当于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的21.9%。再从各种发展指数来看,根据《国际统计年鉴2019》提供的数据,尽管2019年中国全球竞争力指数(居28位)和全球创新指数(居14位)排名比较靠前,但2018年人类发展指数、2019年全球化指数、2016~2018年幸福指数分别仅居85位、80位和93位,均处于中等水平。

     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看,目前全面小康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其中,农村地区是最突出的短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课题组(2020)采用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政治民主、农村环境5个一级指标23个二级指标进行初步评价的结果表明,2017年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程度为90.01%,比2010年提高19.25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2.75个百分点,按照现有推进速度,虽然到2020年底可以总体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值,但在人民生活、社会发展、农村环境等领域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即使现有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但由于现行贫困标准不高,贫困家庭内生动力不足,要全面提高脱贫质量,减缓相对贫困仍需要长期不懈努力。中国现行的农村贫困标准只是一条满足“不愁吃、不愁穿”的稳定温饱标准,按2011年购买力平价计算约相当于每天2.3美元(鲜祖德等,2016),虽然高于世界银行2015年发布的每天1.9美元极端贫困线,但低于每人每天3.2美元的中等偏下收入国家的贫困线,更低于每人每天5.5美元的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贫困线(见表2)。事实上,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已经越过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门槛,进入到中等偏上收入国家行列。2018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比中等偏上收入国家平均值大约高6.9%。


表2 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贫困线国际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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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World Bank(2013,2016,2018)和《国际统计年鉴》(2019)计算。

     更重要的是,目前中国的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任务十分艰巨。与城市相比,目前农村地区实现的全面小康水平仍然较低,城乡收入和消费水平差距仍然较大。自2007年以来,尽管中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出现了持续下降趋势,2019年已经下降到2.64(以农村为1),但目前还处于高位,仍远高于改革开放以来1985年1.86的水平。在甘肃、贵州、云南等西部落后地区,2019年城乡收入比仍在3.0以上。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之比自2000年以来也在持续下降,2019年已下降至2.38,但仍高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水平。再从地区差距看,2019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最高的北京是最低的甘肃的5.0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则是最低的甘肃的3.63倍,而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则是甘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67倍。

     从沿海发达地区的情况看,浙江、江苏等地的先行探索为全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早在2015年,浙江省委就提出了“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并把“高水平”概括为综合实力更强、城乡区域更协调、生态环境更优美、人民生活更幸福、治理体系更完善(夏宝龙,2015)。继浙江之后,2016年江苏省委也明确提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把发展水平更高、群众获得感更强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要义(李强,2016)。中国各地区发展水平差异较大,2019年北京、上海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已超过2.2万美元,江苏、浙江、福建等也超过1.5万美元,而最低的甘肃还不到5000美元。即使未来按照2016~2019年全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速(6.15%)增长,全国要达到江苏和浙江目前的水平,也分别需要9.3年和7.0年;而甘肃要达到江苏和浙江目前的水平,则分别需要22.1年和19.8年。事实上,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转型,近年来各地经济增速已经在逐步放缓。另据采用《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的精简版进行测算,2016年江苏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实现程度为96.2%,浙江为89.4%,广东为86.0%,而全国平均仅有63.8%,比江苏省低32.4个百分点(黄瑞玲等,2018)。即使按照2015-2016年江苏省年均提高3.15个百分点的速度推进,全国要达到目前江苏省的全面小康水平也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因此,从沿海地区的经验来看,在今后一段时期内,继续巩固全面小康成果,提高全面小康水平和质量依然是十分必要的。


     04  加快从小康社会向富裕社会转型

     从全面小康到相对富裕再到共同富裕,最终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社会,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根据“两个阶段”的战略安排,到本世纪中叶,中国不仅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且要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这一点上讲,中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过程也就是总体上建成共同富裕社会的过程。而要实现建成共同富裕社会的长远目标,首先必须打牢全面小康社会的基础,重点是补齐短板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全面小康水平和质量,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高品质生活为目标,以高效能治理为手段,以全方位创新为动力,加快实现由全面小康社会向相对富裕社会的转变。在实现这种转型的过程中,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和高效能治理是重要标志,而全方位创新则是根本源动力。

     一是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当前,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是一种体现新发展理念,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并实现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的发展(杨伟民,2018)。在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之后,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质量发展将成为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导向和根本要求。为此,必须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建立完善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筑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支撑体系,尤其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考核、人才支撑等,积极探索高质量工业化和城镇化之路,构建城乡区域高质量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在新发展理念下,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依靠创新和开放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全面增进人民福祉,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高质量发展这一概念尽管是在谈及经济发展转型时提出来的,但它具有更为丰富的科学内涵,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和全面发展的思想,而并非仅仅局限于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域。除了高效率发展之外,强调平等、可持续和安全的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和安全发展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二是以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全面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使全体人民能够充分享受高品质的生活,拥有更多更好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始终是我们追求的核心目标之一。高品质的生活,不单纯体现为整体的生活品质高,而且也包含了公平和共享的含义,能够让更广大民众最大程度地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入后小康时代,在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过程中,必须围绕全面提升生活质量这一目标,加快推动实现由全面小康向相对富裕进而向共同富裕的转变。首先,要以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为核心,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位置,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其次,要持续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不断改善收入分配,多渠道促进居民消费稳定扩大和加快升级。在改善收入分配中,最重要的是缩小不同群体之间、城乡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提高中等收入阶层的比重。此外,还要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尤其是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的短板,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畜禽粪便和秸秆资源化利用、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庄生态化整治。

     三是以高效能治理为手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社会的核心内容。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未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开启了新时代“中国之治”的新征程。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增强治理的有效性,实现高效能治理,走中国特色的善治之路。高效能治理或者治理有效,是衡量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依靠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实现由小康社会向富裕社会的转变。在这种转型的过程中,首先必须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全面提高治理效能。同时,要加大力度补齐治理体系中的突出短板,强化各领域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尽快弥补各短板和薄弱环节的治理能力缺口。特别是,要进一步强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尽快填补乡村治理能力的缺口。此外,要广泛吸引民众参与,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是以全方位创新为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也是实现由小康社会向富裕社会转型的根本源动力。为此,必须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要依靠全方位创新推动新旧动能加速转换,促进质量变革和效率变革。首先是更新观念,要超越过于强化物质生活内容的狭隘思维,不仅要实现物质上的富裕,更要实现精神上的富裕,真正把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公正以及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其次是科技创新,要充分利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机遇,全面提高关键领域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共同富裕社会建设相适应的现代科技创新体系,为加快实现由小康社会向富裕社会转型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第三是体制创新,要以市场化改革为导向,全面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领域的体制改革,持续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推动形成内生发展型的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格局。


作者简介:魏后凯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中国区域经济50人论坛成员。

(来源:《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20年第6期

  责任编缉:祁国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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