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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崛起

稳步推进我国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考——以福建省为例时间: 2016-10-22信息来源:杜强 作者:hjr_admin 责编:

     摘要: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注重规划先行,强调以人为本,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重点,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共性与特色兼容的多元化创建模式。福建省在建设美丽乡村进程中也存在诸如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意识、政府包办过多、农民主人翁意识弱、“村两委”作用发挥不够、缺少资金等等不足与问题。稳步推进我国美丽乡村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顶层设计;落实“村两委”的主体责任和发挥农民的主人翁作用;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
     关键词:美丽乡村;生态文明;环境整治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402(2015)08-0150-05
     作者简介:杜强,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与平台。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美丽乡村建设后,各省市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实施,探索总结出不少有益的经验与做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全国各省市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很不平衡,存在着一些不足与问题。
 
     一、美丽乡村建设:福建的探索实践
 
     自2013年开始,福建省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实践,并取得初步成效。总体上看,福建美丽乡村建设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中央提出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后,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 进行全面部署,狠抓落实。2013年福建省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拉开了美丽乡村建设序幕。2014年2月出台《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美丽乡村建设要统筹发展、因地制宜、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四项基本原则,“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以及“整治裸房、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道硬化、村庄绿化”五项重点任务。制定出台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以省长为总指挥的宜居环境建设指挥部,力争用5年时间全面改善和提升农村环境面貌与质量。2014年、2015年福建省连续两年重点实施“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并在2015年将“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2015年1月又开始在全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 计划用3年时间使全省所有乡镇和90%以上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二是注重规划先行,强调以人为本。福建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特别注重完善和提升村庄规划,全面对1999年之前编制规划的约3000个乡镇和村庄进行规划修编, 注重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坚持“多规合一”,尽可能将历史传承、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内容吸收进建设规划,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和民族、地域元素的传统村落和民居。村庄迁建、村庄撤并尊重农民意愿,不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村庄建设遵循“布局美、环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四美要求,特别注意保护好自然乡土风貌,传承传统建筑文化、民俗文化、山水文化等乡村文明,让村民望得到蓝天白云、看得到青山绿水、找得到儿时记忆、记得住共同“乡愁”。
 
     三是形成共性与特色兼容的多元化创建模式。美丽乡村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一项全新的事业。为有利于科学指导、便于规范、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福建省于2014年11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规定了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文体建设、乡风文明、基层建设、长效管理等九个方面共33项量化指标内容,对美丽乡村建设创建模式的共性内容作出了具体规范。同时,考虑到不同乡村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经济基础等差异性,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避免“千村一面”,形成了不同特色的创建模式。比如,南平市形成改造旧村型、重建新村型、城郊联动型、乡村旅游型、文化传承型、生态保护型等六种模式;三明市形成产业发展型、生态保护型、都市城郊型、社会管理型、文化传承型、环境整治型、休闲旅游型、高效农业型等八大模式;宁德市形成清新山水型、民俗风情型、休闲农庄型、古村名镇型等美丽乡村模式。
 
     四是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重点。由于历史原因,农村普遍存在公共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公共卫生、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薄弱。同时,长期以来养成的不良生活习惯也使得不少乡村“脏乱差”现象较为普遍,村容村貌与美丽乡村差距很大。为此,福建省于2014年开展“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展开污水垃圾处理、旧房裸房整治、村道硬化、村庄绿化等整治工作。省级重点扶持1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开展保护整治,新增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9个、中国传统村落52个,总数分别位居全国第二、第六位。在2014年的基础上,2015年又实施第二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工程,计划投资57.9亿元,共安排整治村庄1114个、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108个、打造美丽乡村景观带43条。
 
     五是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随着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展开和宜居环境建设的深入推进,福建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15年1月,全省929个乡镇中有531个乡镇建成或在建垃圾压缩式转运站,全省农村共配备卫生保洁员3.1万人, 农村卫生环境变化明显。2014年全省共整治1085个村庄,树立11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全省有5个建制村被授予“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截至2014年5月,全省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201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897个、市级以上生态村11206个。
 
     二、福建美丽乡村建设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第一,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
 
     中央始终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并提升到“固本强基”的战略高度。美丽乡村建设,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举措,是一项涉及农村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诸多方面“外在美”与“内在美”有机统一的系统工程。长期性、艰巨性不言而喻。但一些地方对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把美丽乡村建设视为“短平快”工程和单纯的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活动,期望“罗马一天建成”。因而出现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发动工作重视不够;村民对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重要性认识不深,村民主人翁意识弱,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偏爱“外在美”景观设施建设而忽视“内在美”的培育与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长效制度机制没有建立完善等等。
 
     第二,政府包办、越位现象比较普遍。
 
     政府包揽过多,村民参与不足是当前美丽乡村建设角色错位的突出表现。由于美丽乡村建设是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要求,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都比较重视,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各市县为了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创优争先”,出现角色错位,往往在规划、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美丽乡村建设方方面面大包大揽,无意之中取代了“村两委”的主体作用和村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角地位。
 
     第三,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弱,“村两委”的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村两委”是农村基层组织、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是推动农村发展、服务农民群众的重要力量。农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直接受益者。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角是“村两委”和当地村民。两者理应要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充分体现出主人翁的精神状态,当好主角,发挥好主体作用。但在不少乡村,“政府干、村民看”的现象比较普遍。在美丽乡村建设中,乡村干部与村民“等、靠、要”的思想严重,主人翁意识弱,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
 
     第四,资金来源单一与短缺成为制约美丽乡村建设及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美丽乡村建设涉及环境整治、基础设施、生态保护、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等诸多方面的任务,需要源源不断地资金投入。2010~2012年度,仅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福建省就投入资金15.28亿元。目前,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来源单一,主要依赖省级财政资金,资金短缺十分严重。许多市县美丽乡村整治资金主要依靠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市县乡镇配套资金投入普遍不足。资金短缺严重制约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已经出现了一些建成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得不到正常运转与维护,无钱聘用保洁员的现象。以1000人以下的村聘保洁员1人,1000人以上的村聘保洁员2人,每人每月1千元工资,再加上污水、垃圾等设施正常运转和维护费用,每个村仅卫生维护投入年均达3~5万元,对福建现有七千多个无村财的“空壳村”,是笔无力承担的开支。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直接受益者的村民,许多村民连正常的垃圾处理费都不乐意缴纳,乡村干群对政府资金投入期望很高,依赖心理很重。福建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垃圾处理费征收难,保洁经费不足成为普遍现象。以经济较为发达的全国经济发展十强县(市)的福清市为例,2014年全市478个村(社区)中,只有283个村(社区)交纳了每人10~30元/年的垃圾处理费,全年仅征收到1057万元,征收比例为59%。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县(市)乡村,垃圾处理费的征收难度就可想而知了。
 
     第五,美丽乡村建设缺少生力军。
 
     谁来建设美丽乡村,一直困扰着美丽乡村建设事业。地处沿海地区的福建,和广大内陆省份农村一样,同样也存在谁来建设美丽乡村的问题。居住地的农民,理所当然是建设美丽乡村的主角。但现实情况是,福建的三明、龙岩、南平等山区市的许多不发达乡村,青壮年农民大多离开家乡进城打工,一些家境好的农民也搬到城里做“居民”去了,“村庄空心化”比较严重,剩下留在村里的基本上属老、弱、病、残以及留守少儿,这些自身都是“关爱对象”的农民群体,怎么担当得起建设美丽乡村的重担呢?
 
     三、稳步推进我国美丽乡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从福建美丽乡村建设的探索实践,我们可以得到启示,要稳步推进我国美丽乡村建设事业,至少应该从以下六个方面部署实施:
 
  第一,美丽乡村建设要有科学的顶层设计。美丽乡村建设是关系到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牵涉到农村的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方方面面。因此,美丽乡村建设不是临时性简单的任务,各省市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追求一步到位,需要做好科学的顶层设计。
 
  美丽乡村建设顶层设计,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层级。目前许多省市美丽乡村建设组织领导机构依托在省住建厅和省农办(农业厅),难以宏观协调美丽乡村建设方方面面的事务,客观上影响了执行力。二是构建美丽乡村建设的政府、社会、个人三者有机融合的资金投入长效机制。从福建的探索实践看,资金保障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和“瓶颈”。要构建美丽乡村建设的政府、社会、个人三者有机融合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要明确规定,省、市、县、乡镇、村每年应划拨一定比例的收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专项资金。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向美丽乡村建设。以税收优惠、管护费用补助等政策,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采取投资筹资、捐款捐助、人才和技术支持等方式在农村兴办医疗卫生、教育培训、社会福利、社会服务、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事业。以所得税前扣除政策,鼓励公益性捐赠农村公益事业项目。以市场机制引导企业以多种投资方式建设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按照“谁受益、谁付费”原则,村民每年应缴纳适当的卫生保洁费等。三是将美丽乡村建设列入各级政府官员的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二,要尽快落实“村两委”的主体责任和发挥农民的主人翁作用。美丽乡村建设是关系农民自己切身利益的美丽事业,“村两委”和农民两者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直接决定着美丽乡村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性。“村两委”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受益代表和责任主体,理所当然要当好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者和带头人。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的探索实践证明,凡是美丽乡村建设搞得好的乡村,都是“村两委”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得比较好和村民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的乡村。因此,全国各省市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紧紧抓住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提高“村两委”干部带领村民建设美丽乡村的能力和本领。同时,要积极向农民宣传美丽乡村建设的意义与政策,建立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重要事项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程序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广大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人翁作用。
 
     第三,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农民素质的提高,是美丽乡村永远保持美丽的基石。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从低到高分为五个层次,即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农民素质提高了,就不会停留于满足生理上的需求等低层次的需求上,而会去追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等高层次需求上。只有农民素质提高了,美丽乡村才会成为农民自身的需求,自觉地用行动去主动追求。农民才会有动力,自觉地以主人翁的精神,满腔热情投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事业中去,农民的主体作用才会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 是美丽乡村建设题中应有之意。各省市在美丽乡村建设的过程中,要重视农民教育,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讲公德、守乡规民约的新型农民,使农民的综合素质能够适应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四,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美丽乡村建设,经济是基础。没有源源不断的资金投入,美丽乡村就会成为无源之水而难以持久。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是增强美丽乡村建设“造血”机能,保障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农村经济发展,要突破资源环境硬约束的挑战, 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达到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要改变过去惯用的粗放的农村经济发展传统路径,突出“环保”与“生态”,从四大方向入手。一是生态农业。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鼓励高效肥、有机肥和低残留农药使用,为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保驾护航。从强化监督考核和激励约束入手,引导生态种植业、生态养殖业、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以及生态林业的发展。二是生态工业。大力发展绿色健康的农牧渔产品深加工业,提升农业附加值。三是生态旅游业。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旅游、森林旅游等。四是互联网+。发展网上订单农业、网上农贸市场、农村电商等各类互联网农村经济形式,利用互联网平台加大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力度,提高农畜渔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第五,美丽乡村建设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微细胞和基础。美丽乡村建设让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当前,我国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一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特别是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由于一方面传统的生活、生产思维与习惯,另一方面缺少必要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居住环境“脏乱差”成为我国不少乡村房前屋后村容村貌的真实写照。要搞好农村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抓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和农村垃圾专项整治,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和厕所改造,全面改善村庄卫生状况。同时,对影响人居环境的农村周边工业“三废”排放和城市生活垃圾堆放要进行治理并加强监管。二是对村庄进行科学规划建设,防止违背农民意愿大规模撤并村庄、大拆大建,注意保护好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要达到望得到蓝天白云、看得到青山绿水、找得到儿时记忆、记得住共同“乡愁”的效果。三是加大农村公共服务投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第六、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作出的战略决策,对于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全球生态安全,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相对比较薄弱的区块。同时,农村生态文明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和重要支撑。因此,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可以达到互相推动、相互促进,意义重大很有必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一要保护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本身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二要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通过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等途径,将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竞争优势,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三是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支撑。在广大农民中广泛宣传教育生态文化,提高农民的生态文明意识, 大力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绿色低碳、讲究卫生的生活消费方式和生产方式。四要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补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一系列源头预防、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于法稳:《美丽乡村建设应化解供求矛盾》,《国家治理》2015年第1期。
     [2]王承国:《福清市美丽乡村建设探析》,《福州党校学报》2014年第5期。
     [3]杨锋,李忠强等:《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调查报告》,《中国经贸导刊》,2014年第11期。
     [4]葛晓华:《加快闽北美丽乡村建设的调查与思考》,《发展研究》,2014年第11期。
     [5]于法稳,李萍:《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江西社会科学》,2014年第9期。
     [6]许经勇,黄爱东:《寓生态文明建设于美丽乡村建设之中》,《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第8期。
     [7] 蔡雪雄:《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态势与思考》,《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第12期。
 
     (作者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福建福州350001)
 
     (责任编辑: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