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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官敝衣也优雅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袁腊梅 作者:admin 责编:

    于成龙到四十五岁才被清朝授予广西罗城县知县之职。罗城美其名曰县城,全城只有六户人家,数间草屋,仅有的一条道路泥泞难行。县衙门仅三间草房,而且没有门垣,泥巴垒起的院子中间长满荒草,老鼠在青天白日里横冲直撞。有一只慌乱的兔子竟撞在了一名随从的腿上,随从追了半天还是没追着。靠东边的一间草房是宾馆,西边的一间是书吏舍,中间开一门,直通后面的是内宅。那里也是三间茅屋,中间没有墙壁,四周灰黑的茅草披挂着,破陋不堪。他的随从笑翻了——这哪里是县城,连他们当地最穷的乡下也不如。
    于成龙的心情很沉重,仍然振作精神,堆土石为几案用来办公,在柱子旁支起锅做饭。一间草屋,充其量只能遮挡一些风雨。在离开老家时,他雇了五名壮仆相随。这几人刚到罗城还有点新鲜感,可是不久,一个个又黄又瘦,不到三个月便病死一人,逃走三人。于成龙的儿子在老家见到逃回的仆人,又寻觅四人,打发到罗城。这几个人仍然不适应贫穷落后的生活和恶劣的气候,又病死了三人,剩下的一个昼夜号啕,一如疯魔。这个仆人和原来剩下的那个仆人劝于成龙不要做这个官了,真是太苦了。可是,他仍然不为所动。不久,两个仆人都弃他而去。
    经过于成龙不懈的努力,这里的百姓日渐富裕。而于成龙虽然廉洁奉公,政绩卓越,却敝衣垢褛。以至于人们传闻只要见“布袍数浣,破被如铁”之人,“必罗城令也! ”康熙十七年,于成龙因政绩卓著,升为福建按察使,主管福建司法事务。他当时的全部家当只有一张有着蛛网鼠迹的案几、一个贮朝服的竹笥、烧火煮饭的炊具、数十束文卷书册。于成龙先后任两司长官,已是封疆大吏,仍然不改初衷,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按照正常的逻辑推理,在皇权社会,一个读了多年书的秀才,经历了艰难的考试,好不容易谋得一官半职,安享华服美味是再正常不过的。况且那时候人们接受的是“封妻荫子,光宗耀祖”的教育。于成龙之所以要与自己过不去,就在于他明白自己不仅是百姓的“阿爷”,同时也是人民的儿子,如果他的亲人们脸上没有笑意,他无论如何是笑不起来的。自古以来,清官虽然贫到敝衣垢褛,但他们的言行是优雅的,其举止也有着历久不衰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