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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五条”落地打折扣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周雪松 作者:admin 责编:

      新“国五条”出台已四十天有余,即便从国务院发布新“国五条”细则算起,也已过去整整一个月,然而截至本报记者截稿时,仅有广东、北京、上海、重庆等为数极少的几个省市出台地方细则。新“国五条”地方细则的难产,折射出房地产调控复杂而艰难。目前绝大部分省市行动迟缓,暗示着调控道路上仍然阻力重重。

    3月最后两天,北京、上海、重庆相继公布了落实新 “国五条”细则,除此之外,大连、合肥也公布了相关指导意见和细则。总体来看,这些地方细则并没有多少新意,都是国务院细则的翻版。

    具体来看,广东最早出台落地细则,尽管在落实国务院细则方面发挥了一定的表率作用,但还是遭到了质疑。有分析人士指出,细读广东省3月25日出台的“五条”,与其说是执行新“国五条”政策,不如说是架空了这项政策,而且让人感觉到毫无诚意,空话和套话一大堆,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内容。

    与广东省的“五条”相比,北京似乎是做足了相关功课,赶在月底之前出台了“十九条”,被广泛传播的是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不过,仔细研读北京“十九条”,看似内容很多,其实相差不大,在政策“威慑力”方面甚至还不如广东“五条”有力度。

    国务院细则明确要求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对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房价上涨过快的,要进行约谈和问责。广东“五条”起码还照搬了国务院上述细则,而北京“十九条”通篇只字未提“问责”。

    与北京“十九条”几乎同时出台的上海“六条”,也没有约谈和问责的内容。重庆的细则与广东的细则内容相差不大。作为率先出台地方细则的省会城市,合肥出台的“六条”同样没有问责的内容。而大连市只是出台了一个非常简短的指导意见。

    在房价控制目标方面,北京、上海今年的目标都是保持稳定,而其他省市基本也是大同小异,表示房价增幅不高于同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也就是说,还是允许房价上涨。上届政府曾提出任期内促进房价回归合理价位的口号,但是并没有实现。

    当前,绝大多数居民都认为房价过高,高房价不仅使普通居民购房压力过大,幸福感降低,使住房问题成为最大的民生问题,而且也是进一步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制约因素。如果房价继续出现过快上涨或者持续上涨,而居民收入增长落后于房价上涨速度,就无法解决上述问题,还可能引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乃至经济危机。

    无论从关注民生、舆论,还是从转变发展方式、促进持续发展的角度,都不得不使新一届政府必须正视和解决房地产调控这道难题。可以预见,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还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同时将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通过提高居民收入来解决高房价问题。

     这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行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会进一步加大房地产调控的难度。随着居民收入的普遍增长,各种成本会普遍增加,通货膨胀的压力可能越来越大,资产泡沫进一步膨胀也可能难以避免,从资产保值增值的角度,很多居民依然会将买房作为投资首选,加上从长期来看,我国仍处在城市化中期,房地产刚性需求巨大。因此,如果调控不力,高房价问题非但得不到解决,还可能导致房地产泡沫越来越严重乃至破灭。

    房地产调控最大的问题不在市场,而在地方政府,以新“国五条”的落实为例,目前绝大多数省市行动迟缓,相关细则迟迟不能出台,其中,既有客观原因,也有观望和博弈的因素。由于房地产在地方属于支柱产业,严厉的调控往往导致市场低迷,而地方政府大多依赖土地财政,所以很多地方政府在这方面并不积极主动,甚至可能消极怠工。从这一角度分析,在新“国五条”落地执行方面,和以往的政策一样,依旧阻力重重,可能难免打折扣。

    我国各个地方发展不均衡,房地产发展阶段不完全一样,在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问题严重程度也不尽相同,很多地方可以政策不能搞“一刀切”等理由,冠冕堂皇地跟中央“打太极拳”。正是由于以上种种因素的存在,新“国五条”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将明显弱于心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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