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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问题:探讨仍在继续时间: 2014-04-22信息来源:杜悦英 作者:admin 责编:

 

    历经2009年广东、江苏、北京等地的几起因反对垃圾焚烧项目而起的社会事件,2010年春节后北京市政市容委邀请市民出国考察垃圾处理情况等关注度颇高的事件后,本年度“两会”上,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继续引发关注。

    对于如何找到一条更为适宜中国国情的城市垃圾处理路径,代表委员们关心的问题有哪些?

    垃圾焚烧待规范

    在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看来,对特大型和大型城市来说,生活垃圾采用焚烧方式进行终端处理是可行之道,但他对中国的垃圾焚烧现状表示担忧。潘碧灵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对垃圾焚烧欠缺规范的现状做了如下梳理,问题主要是:

    第一,垃圾分类缺位,混合垃圾或只经过简单处理的垃圾直接焚烧,二恶英等有毒物质产生量大大高于分类垃圾。第二,选址缺乏论证,焚烧厂选址论证不够充分,过程不公开透明,政府与民众沟通不到位,易引发社会矛盾。第三,产业准入混乱,准入门槛不透明,招标决策不公开,存在恶性竞争和低价中标现象,而中标后往往不能兑现中标前的环保承诺。第四,技术监管缺失,不成熟的技术设备在不断进入市场,一些垃圾焚烧发电厂骗取发电补贴,大量使用煤和油来发电,实际上成为“小火电”。第五,违规操作突出,操作中不遵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偷工减料,排放物不达标。第六,民间监督缺位,缺乏独立的民间监测、监督机构,二恶英排放量等相关信息发布容易受到质疑。

    全国政协委员鲁安怀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分析,即使是采用大型设备进行高温燃烧,目前也没有哪个国家敢担保说焚烧炉处理能够做到二恶英类气体零释放,“更何况,二恶英等物质在人体内会形成富集,就算达到了浓度控制标准,总量控制也依然是个问题。”

    潘碧灵说,垃圾分类必须到位,健全的垃圾分类是垃圾焚烧发电的前置条件,城市政府必须下定决心、切实投入,提供垃圾分类所需的基础设施。垃圾分类是居民、小区、中转站、焚烧厂等各个环节都要配套的系统工程,可适当借助民间拾荒者力量,将垃圾处理末端做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政府必须加大投入。在中国,垃圾焚烧发电并不适合市场化。这种事关公共安全的高风险产业,完全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应该主要由城市政府买单。或者由财政全额保障,或者予以补贴,唯有保证企业合理利润才有可能杜绝偷工减料的行业黑洞。

    相关环节公开透明。选址公开透明,建立和完善听证制度,对新开发区域的公共设施规划方案应提前向社会公开,并强制要求开发商向购房者公示;准入门槛从严,必须有资质、有经验的企业才能进入;招标过程公示,接受社会阳光监督;强制要求垃圾焚烧厂向所在社区的居民全方位开放,接受整个社会的监控。

    监管措施必须得力。切实执行国家相关标准,抑制地方政府争上“小火电”;对实质上成为“小火电”的焚烧厂,如不整改,坚决予以关停;对焚烧流程全面加强监管,严格按流程操作,杜绝偷工减料现象;培育独立于政府之外的民间监督、检测机构。

    配套措施必须完善。健全法律法规,为环保执法提供法律依据;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宣传普及较成熟技术,对危害较大的不成熟技术坚决予以清除;将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纳入国家“十二五”科技规划,加大技术攻关;制定相应的补偿机制,从经济利益、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利害关系人合理的补偿和平衡。

    资源化利用是方向

    温总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是垃圾分类回收。

    全国工商联的一份提案称,国家虽然在一些地方试点推行垃圾源头分类收集,但分类标准不统一,设施不配套,仅分类收集未分质处理,现有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举步维艰。

    全国政协委员、石油大学(北京)资源与信息学院信息与地球物理系主任王尚旭教授今年的提案也关注垃圾处理问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建议,可以考虑建设相对集中的小型垃圾封闭分类厂来完成前端分类回收工作,将原生垃圾分为可直接回收、可制作垃圾衍生燃料(RDF)、可堆肥等几类,然后再送往相应的处理厂分别处理。垃圾分类厂每几个小区就近建设,避免长途运输,解决垃圾在运输中的遗撒问题,可考虑由拾荒者进垃圾分类厂工作,实现垃圾分类回收,还能解决这部分人群的就业和健康防护问题。

    但王尚旭也提到,诸如建设垃圾封闭分类厂等前端投资也不会是小数目,但其综合效益十分可观:“终端处理的压力会大大变小,群体性事件会少,二氧化碳排放会少,有毒有害物质生成会少,环境会好,有机肥回田,还可推进绿色农业发展。”王尚旭说。

    致公党中央提交的一份提案则认为,中国目前的垃圾分类方式不正确,应调整垃圾处理结构。这份提案说,中国的垃圾分类并没有将垃圾分类的目的与后续的垃圾处理方式结合起来,如果将垃圾分称“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而对于普通民众,餐厨垃圾、各种小型包装塑料、枯枝落叶等属于不可回收一类,这些不可回收成分如果进入垃圾填埋场将产生大量沼气和臭气成分,如果进入焚烧厂则由于含水率太高而难以达到焚烧温度的要求,这种分类方式与后续的垃圾处理方式是脱节的,不利于垃圾的最终处理。

    致公党中央的提案建议,按照垃圾处理的去向进行干湿分类,将高水分的餐厨垃圾和农贸市场垃圾从源头分开,这部分高水分垃圾的有机质含量很高,可以采用生物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经这样分离后,城市垃圾的水分将大幅降低,垃圾焚烧处理的温度将得到保障。扩大利益相关者范围,建立与利益相关者的长效沟通机制,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切身利益,保证垃圾焚烧厂周边居民享受对垃圾焚烧厂污染控制的知情权。

    此外,还应规范现有垃圾运营模式,建立社会公益性与市场运营型相结合的新型垃圾处理模式,加强对已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模式进行管理和规范,建立相关的行业标准。

    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瞿丽雅也在提案中建议,应加大环境治理技术的投入,“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垃圾资源化,减量化规模与分散小型实用性技术的研究、推广。

                                     责任编辑: 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