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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宜居城市建设的比较及借鉴时间: 2017-05-07信息来源:王双 作者:hjr_admin 责编:

摘    要:中外宜居城市建设实践历程不同,在宜居理念超前性、先期规划前瞻性、城市风貌完整性、宜居建设系统性以及制度保障执行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国外宜居城市建设更重视“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贯彻以及宜居城市管理体系的可操作性、实施效果和与规划的契合度,更致力于以城市历史的传承把握未来建设方向,而国内更关注短期内经济及生态效益的获取和在保持历史的基础上创造或革新,强调对城市建设目标的贡献及执行力。我国宜居城市建设应进一步加强专项规划、改善人居环境、注重社区建设、塑造人文环境和发挥制度建设作用。
关键词:宜居城市;经验总结;中外比较;借鉴
中图分类号:F06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7)01—0038—07
收稿日期:2016—03—09
基金项目:2015年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TJLJ15—013);2015年度天津社会科学院重点研究课题(15YZD—05)
作者简介:王双(1980—),女,甘肃兰州人,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博士,美国雪城大学经济学系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增长理论、资源经济、区域经济。

  “宜居城市”的概念首次出现在1996年的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上,城市被定义为“适宜居住的人类居住地”。我国宜居城市的概念首次出现在2005年的《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已经明确将“宜居”作为城市建设目标,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空间规划中都有所体现。未来一段时期,不仅是我国城市化进程高速推进的时期,更是城市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宜居城市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成为主导城市化的关键方向。

  实践中,宜居城市的表现形式不同,评价标准也各有千秋,对宜居城市的感受也存在差别,因此宜居城市没有统一的主观概括,更多的是体现为人主观精神的满足程度。宜居城市建设的成效虽然能够通过客观指标反映,但是从一定意义上看,客观指标不能完全体现宜居的全部内涵。从实质上看,宜居城市建设随人类文明进步而不断变化,理想城市发展状态也是随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协调转变的动态化进程。宜居最终的目的是能够充分满足城市居住人口物质需求和精神享受,适宜人类工作、生活和居住等各种活动。

  从中外宜居城市建设效果来看,国外宜居城市建设历史较长、目标明确、效果显著,较为公认和权威的全球宜居城市排名中基本上被欧美城市独占了,如英国经济学人智库(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每年对全球140个城市进行宜居程度评价,2014全球最宜居城市前10名集中于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美国美世咨询公司(William Mercer)进行的宜居城市排名中也几乎被欧美国家城市占据;新加坡和日本的东京、神户等城市作为亚洲宜居城市入选,而我国没有城市入选,这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国外宜居城市建设的绝对优势,同时也体现出我国宜居城市建设的相对滞后。

  因此,在我国加快宜居城市建设步伐的关键时期,亟需从理论层面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参考。如何把握宜居城市的内涵和实质,需要更多的理论与事实支撑,通过对中外宜居城市实践的比较和分析,能够获得可供借鉴的经验和启示,这是一种较为有效的研究思路,能够为未来宜居城市建设提供有益的理论根据。

  一、建设背景及主要历程

  (一)国外宜居城市建设的背景和主要历程

  宜居城市建设实践较早出现于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最先源于解决城市居住环境问题。从实践发展看,伴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以及世界范围内大规模的城市化浪潮,为了更好地解决工业化给城市居住空间带来的种种不良问题,建设功能完整、社会经济良好、自然环境美好的新型有机城市动态平衡体成为主要目标,推动宜居城市不断涌现[1]

  英国工业革命之后,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居住容量有限与人口激增之间矛盾频发,引发了一系列居住环境问题乃至严重的社会问题,追求城市舒适、便利等职能的住宅开发方式逐渐发展起来,由此产生了田园都市运动,随之形成“田园城市”理念。1933年,《雅典宪章》通过,这个关于城市规划理论和方法的纲领性文件将居住、游憩、工作及交通并列为城市的四大功能,集中显示了宜居城市建设理念的发展和城市规划的重要意义。二战后,随着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空间布局的发展,体现在城市规划中的居住环境诉求得以变成现实。1961年,WHO(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居住环境的基本建设理念,主要强调城市如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并认为人本主义理念所主导的城市规划建设方式能够解决宜居城市建设问题。1976年,联合国首届人居大会提出了“以持续发展的方式提供住房、基础设施和服务”的城市建设模式,宜居城市建设由最初的规模适宜发展到环境宜人、全面满足人类生活需求的阶段。1996年的联合国第二次人居大会,提出了“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和“城市化进程中人类居住区可持续发展”两个城市建设主题,从“社会、环境和空间的特点与质量”树立了宜居城市的社会标准,使得可持续发展成为这一阶段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方向。21世纪以来,宜居城市建设进入到更注重内涵发展的阶段,更加关注城市公平性,《大温哥华地区100年远景规划》就明确提出“公平”是宜居城市的关键原则之一[2],认为“适宜合理的城市空间是市民精神文化财富的重要来源”。2001年的《巴黎城市化的地方规划》也将公平作为城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目标,以实现在城市功能多样性基础上的居民与社会融合。2004年《伦敦规划》的核心内容即是“宜人、公平的城市”,认为建设宜居城市应该是宜人、公平、繁荣、可达和绿色的城市,至此“宜居”成为发达国家城市发展的主要目标[1]

  由此可见,宜居城市是城市发展到工业化阶段的必然产物。在前工业化时期,虽然生活水平低下,但人口增长较慢、工业化程度较低,城市空间能够较好地满足相对狭小的居住空间尺度和交往范围,城市生态环境也较好。进入到工业化社会时期,城市不再成为满足居民基本生存需求的简单空间体,随着城市生产功能的增强,在经济倾向性发展的同时,环境恶化、空间狭小、交通拥堵、城市安全等一系列问题集中暴露,使得城市发展重点倾斜为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必然要求建设“宜居”城市,因此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体现出历史的必然性,不仅解决和满足了城市规模膨胀引发的功能提升需求,而且秉承了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内在价值,是城市文明进程中的必经之路,追求“宜居”成为城市发展的永恒主题。

  (二)我国宜居城市建设发展历程

  自北京提出建设宜居城市开始,我国宜居城市建设历史较短。2005年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各地将宜居城市作为城市规划的重要内容,至此,我国宜居城市建设全面启动,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同时展开。2007年,国家建设部科技司颁布《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作为我国首部官方权威的宜居城市建设参照,从社会文明、经济富裕、环境优美、资源承载、生活便宜、公共安全等六个方面为宜居城市建设提出了导向性的科学标准,指导全国各城市进行宜居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具有较高的科学指导价值和实用价值。

  目前,国内多个研究机构根据宜居城市建设的现有成果,选取不同维度、提出不同标准对现有城市宜居状况进行评比,也形成了较具说服力和公信力的我国宜居城市排名。由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发布的“中国十佳宜居城市排行榜”每年发布一次,2014年评出的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为:珠海、成都、金华、惠州、信阳、烟台、合肥、南宁、曲靖、遂宁。2014年5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包括香港、澳门在内的中国294个城市进行宜居评价,发布了“中国宜居城市排名”报告,前十名具体为珠海、香港、海口、三亚、厦门、深圳、舟山、无锡、杭州和上海。2015年1月,新加坡国立大学以环境优美、社会安全、文明进步、生活舒适、经济和谐、美誉度高等因素为主,通过调研和专家评选,认为“中国十大宜居城市前十名为:澳门、威海、香港、烟台、厦门、台北、潍坊、南通、常州和南京。零点研究咨询集团与第一财经年度合作编制发布的《零点宜居指数——中国公众城市宜居指数2009度报告》,通过城市居民满意度打分汇总出中国前十名宜居城市,分别为:成都、厦门、南宁、杭州、昆明、青岛、上海、南京、大连、广州。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发布的《2005年中国城市及生活幸福度调查报告》中,杭州、成都、上海位列由各单项指标合成的总幸福度前三名城市之列,尤其是杭州,同时在环境、文明程度、交通方面获得第一名。从国内宜居城市建设的现状看,目前城市建设都将宜居城市作为发展目标,通过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扩大城市品牌影响、打造良好城市形象,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吸引力、竞争力和凝聚力,为城市居民营造更加宜居的生活、工作与休闲环境。

  二、中外典型宜居城市建设经验

  (一)国外典型宜居城市建设特征

  1. 环境宜居型——温哥华。温哥华位于加拿大西南,是西部最大城市,同时也是北美第二大海港和加拿大国际贸易的重要中转站。温哥华作为加拿大著名的旅游胜地,是目前世界上最适宜人居的城市之一,优美舒适的城市环境是其经常拔得各种“世界宜居城市排行榜”头筹的重要因素[3]。温哥华建设宜居城市,首先,表现为对绿色地带的保护,为了保持大温哥华地区的生态特色,温哥华圈定了大都市区绿色地区的长期发展边界,同时积极营造开敞空间,依据自然地理走向,围绕佛斯河盆地分布了四个面积达12公顷的大型公园,满足了人们进行不同室外活动的需要。其次,创造条件建设全新的环境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以舒适社区引导新的城市生活方式,各社区都有完备的绿色空地、活动中心、体育休闲及娱乐设施。第三,严格贯彻可持续发展,构造出紧凑型的城市发展框架。一方面通过促进就业岗位刺激温哥华中心城区人口增长,并保持与住宅数量之间的平衡,同时增加公共交通供给,避免低密度、“水泥板式”的城市扩张。

  2. 人文宜居型——维也纳。维也纳是奥地利首都和全国的经济与文化中心,也是世界著名的音乐之都和第三联合国城。维也纳历史文物数量众多,重视保护、重建旧城区的历史文物并融入特色城市规划是其建设宜居城市的最重要特征。按照城市特质——“帝国首府、历史文化名城、音乐家的故乡、绿色自然之都”进行规划,整个城市呈现扇叶式的布局,逐步向外延伸,大片绿地环绕市中心,精致的城市风貌建设,尤其是建筑史上赫赫有名的“环城大街风格”集中体现了现代城市规划与古老文明的高度耦合,成为宜居城市建设的典范。值得一提的还有维也纳高效的城市交通体系,自2011年起维也纳政府大力推动“电动交通计划”,旨在发展维也纳城市交通的新形式,奥地利气候和能源基金提供“电动交通工具的示范城市”专项鼓励资金,启动建立一种为推广电动汽车而设立的“私家车共享模式”,将城市居民个人交通无缝接入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网络[4]

  3. 生态宜居型——哥本哈根。哥本哈根是丹麦王国的首都、最大城市及最大港口,也是北欧最大的城市,在2014年《Monocle》杂志“最适合居住的城市”评选中哥本哈根高票入选,并获得“最佳设计城市”称号,特别推崇其在富有特色城市文化建设方面的成就。哥本哈根是世界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新兴的现代工业标准化建筑与中世纪经典的古老建筑物交相辉映,现代化大都市气息与古典特色气质相得益彰,这主要源于其进行的生态城市建设项目。哥本哈根的生态城市建设项目是丹麦第一个生态城市的建设项目,目的主要是建立生态城市的示范城区,为丹麦和欧盟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提供有益经验。哥本哈根的城市设计重点强调以人为本,Strget大街是欧洲第一条以减少市中心区域汽车出行为目的而改造的街道,也是哥本哈根市政府试图改变城市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这一举措除了有效创造绿色低碳的城市环境外,也通过改变街道环境为人们提供了更舒适安全的购物环境,进一步促进消费,带动经济增长[5]

  4. 社会宜居型——西雅图。西雅图是美国太平洋西北海岸商业、文化及高科技产业中心,多次被评为“美国最适合工作及居住”的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西雅图”模式是其在宜居城市建设方面最显著的特征。西雅图率先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模式,并在城市规划中全面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体现出强烈的整体意识、区域意识和社区意识,“都市集合”发展规划框架下的弹性生长原则成为世界其他众多城市效仿的对象[6]。为实现宜居城市规划,西雅图还建立了规划的法律和财政保障机制。通过节约土地、降低能耗、保护环境、合理交通布网、加强社区意识、平衡社区系统、鼓励公众参与以及保护地方特色等一系列城市建设细节的打造和完成,西雅图城市规划体现出高效循环的可持续发展综合特征[7]

  5. 安全宜居型——东京。东京人口约1 330多万人,是世界级的大城市,集中了日本30%以上的银行总部、50%的大公司总部和20%的世界500强总部。由于犯罪率低、公共交通系统设计合理、服务设施完善等,2007年《国际先驱论坛报》和《单片眼镜》都将东京列为世界宜居城市,因此东京可以被视为安全宜居型城市的代表。东京高效运行的城市管理体制是其安全城市的基础,由地方自治政府管理系统、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企业系统以及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民间组织系统组成的管理组织架构,不仅形式多样、运行有效,而且灵活自由、互为补充,较好地贯彻和实现了东京城市管理的目标及任务,这类活动主要以自治会、行业协会等形式进行。诸如,为了保障城市居民安全,2004年开始,市民自发组织24小时民间岗亭——“青色灯”,安装带旋转式蓝色警示灯,并配置专用蓝色顶灯巡逻车[8]。其次,居民及政府卓越的危机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也是东京安全城市的重要来源。针对“国土狭小,环境恶劣,灾害横行”的国情,东京十分重视城市公共危机管理,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危机应对机制,公共危机管理领导机构效率很高,公共危机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相当健全,国民具有强烈的危机意识。

  (二)国内典型宜居城市建设特征

  1. 环境宜居型——杭州。杭州多次被联合国授予“最佳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及“东方休闲之都”,就在于其不仅拥有浪漫秀雅的自然环境,而且具备和谐、大气、开放的人文禀赋。杭州主要围绕西湖为核心展开城市空间布局和环境治理,通过自2001年底实施的西湖保护工程,提升整个环境综合品质,并显著改善了居民生活和宜居环境。本着还湖于民的宗旨,西湖的免费开放实现了公共效应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也倒逼政府进行城市环境管理体制的完善和改进。2009年,杭州成立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将风景区内所有的街道、社区和农村整合交由管委会托管,进行西湖的自然、人文、历史等多重价值综合保护利用,打造以“江、湖、河、海、溪”五水并存的城市水系为重心的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了城市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提升了杭州的城市生活品质[9]

  2. 人文宜居型——北京。北京是积淀东方文化最丰厚的古都,拥有世界文化遗产6处,不同级别的文物资源3 550多处,数量超过任何一个国际大都市,丰富的文物资源使得北京历史文化成为宜居城市的根基,不仅是传统文化的代表城市,也显示着中国文化和艺术中心的重要地位[10]。北京大举进行产业生态化的结构转型,一、二、三次产业的比例由1990年的8.76:52.39:38.85转变为2014年的0.7:21.4:77.9,传统产业比重大幅降低,高新技术产业和低碳环保的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拉动北京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动力,这不仅实现了北京自身的功能定位,更重要的是充分利用和延展了现有的资源要素禀赋优势,依托历史文化浓厚底蕴挖掘经济发展的创新路径。

  3. 生态宜居型——成都。成都素有“天府之国”“蜀中江南”“蜀中苏杭”的美称,2006年建设部正式授予成都“国家森林城市”牌匾,2007成都正式成为首批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在2011年的“中国休闲城市发展综合评价成果发布会”上荣获“最佳休闲城市”称号,这些都显示出成都宜居城市建设的重要成就。具有魅力的城市精神是成都宜居城市建设的基本理念,“雍容大度,张弛有道,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不仅体现了城市的胸襟与气度,而且是城市个性和品牌的彰显,更是城市生产与生活方式继承与革新的基本格调。成都提出的生态宜居发展战略具体体现为实现“田园风格、水网绿楔、多廊发展”的生态网络城市目标,具体措施包括:构建“区域生态屏障”;发展“态轴线”,建立各组团间的多组“生态隔离带”[11];打造畅通的交通体系;实施宜居家园工程等[12]

  4. 社会宜居型——上海。上海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在向后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迈进过程中正在形成一种稳定的新城市形态与新城市文化[13]。2002年上海获得联合国颁发的“城市可持续发展贡献奖”、2005年获联合国经济与社会事务部“城市信息建设杰出贡献奖”。上海宜居城市建设的主要成就集中在社会宜居方面,首先,以前瞻性规划促进宜居建设。2010年世博会上海实施以“平、缓、特”为特点的交通规划,制定“正生态和快乐生态”的生态系统以及“叠合城市”的地下空间、安全体系以及信息交流等一系列规划,建设“让生活更美好”的城市。其次,上海是一个多元文化聚集的城市,社会阶层的多元化、消费群体的多样化及由此形成多种生活方式叠加,引致居住区的标准和形态也呈现出多元化的需求和供给,因此运用住宅设计新理论、新思想、新方法来提高居住环境质量和生活服务设施水平,且个性化的住宅区设计和建设一定意义上满足了以住宅为微观载体的现代社会发展“格式化”需求,不仅成为展示海派城市文化魅力的窗口,还成为上海宜居城市建设的鲜明特色。

  三、中外宜居城市建设特征比较

  (一)建设特征比较

  通过比较发现,国内外宜居城市建设在理念、规划、执行力及系统性方面都呈现出不同的特征,具体表现在宜居理念超前性、先期规划前瞻性、城市风貌完整性、宜居建设系统性以及制度保障执行力等几个方面:

  1. 从宜居理念超前性看,国外更重视“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贯彻和城市未来发展压力的释放,如温哥华的“宜居区域战略计划”(LRSP),即绿色地带保护专项计划。国内更关注短期内经济及生态效益的获取,更加重视建造出较为良好的生活空间。

  2. 从先期规划前瞻性看,国外规划更重视长期动态变化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预判;国内规划多着眼于中长期的目标达成及可行性。国外宜居城市建设非常强调规划的重要作用,通过城市建设总体和专项等不同层次的规划,发挥城市当代功能,而且考虑对未来和后代的各种影响,因此规划拥有很强的延续性和功能性,保障城市建设的效力、不可更改性和非随意性,如西雅图提出的“都市集合”的发展规划以及超前合理的交通规划。相比而言,国内城市的居住环境和城市建设规划相对滞后,但也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手段改进和完善,以达到宜居城市中长期的建设目标。

  3. 从城市风貌完整性看,国外宜居城市更重视以城市历史的传承把握未来建设方向,特别注重人居环境的继承性改善,以宜人的自然环境、繁荣发达的经济、高效便捷的交通网络和公共设施为目标,充分利用和挖掘已有的城市资源,在保持历史风貌的基础上为居民提供多种生活选择和方便,使居民能够就近工作并获得高品质的生活与娱乐。国内更关注在保持历史的基础上创造或革新,集中体现在宜居城市建设的特色和个性,如上海注重突出海派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杭州着力打造人间“新天堂”,青岛创造国内仅有的“红瓦、绿树、碧海、青山、黄墙”的城市色彩,大连城市经营“不求最大,但求最好”,珠海建设“海上云天,天下珠海”,这都是城市宜居性的外在表现。

  4. 从宜居建设系统性看,国外更重视宜居城市管理体系的可操作性、实施效果及与规划的契合度,主要通过社区等微观单元实现宜居的全覆盖,因此国外宜居城市大多将社区设施的不断完善与“精明增长”作为重塑城市宜居竞争力的基础环节,并以社区为载体整合各种资源参与到宜居城市建设中。国内更关注宜居建设体系的完整性和配套程度,在城市宜居性的建设上均较好地满足了公众对宜居的基本要求,即优美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公共基础设施[14]

  5. 从制度保障执行力看,国外更重视制度对城市宜居因素发挥的向好作用,如新加坡宜居城市建设拥有明确清晰且有力的政府调控体系,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专业规划者与企业展开有效合作;这种管理机制保证不同层次的规划和执行部门能够密切合作,并保障公众充分参与规划的权利,能够使政府果断执行有关宜居城市建设的重大决策。国内更关注对城市建设目标的贡献及执行力度,如青岛宜居城市建设过程中强调规划编制的高度公众参与,通过全方位的公示提高规划透明度,同时健全法律体系保障城市建设的强制力和执行力。具体见表1:



  (二)分析评价

  从实践比较看,国内外宜居城市建设经验有所差异,从而呈现出不同的特征,通过上述特征分析可以发现:

  国外宜居城市建设致力于先期规划和后期发展的可持续性,比较重视城市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城市文化制度等的传承性,突出对“人”的关注,通过改善城市居住环境和社会环境,达到人与自然、生态与社会的协调统一。同时,坚持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保障当代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意愿和追求,更重要的是保护城市未来持续发展动力。相较而言,国内宜居城市建设在国际宜居城市建设热潮的波及下主要注重解决城市现阶段发展中出现的“大城市病”等问题。国内宜居城市建设,在城市规划、发展理念、文化精神乃至市容风貌等很多方面与国外存在差异,因此不能简单照搬国外发展模式,需要根据自身发展特点不断修正并且加以调整。

  四、主要借鉴

  依据上述国外宜居城市建设经验的总结和比较,未来我国宜居城市建设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通过专项规划保护城市自然环境。应重视规划对宜居城市建设,特别是城市自然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设立专门的专项规划或在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突出自然环境保护部分,以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不仅仅体现当代自然环境保护的意义,同时超前考虑为未来的后代保留有价值的自然环境遗产。此外,应加强规划的前期论证,增强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并注重公众的广泛参与,提升规划的延续性和功能性,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城市自然环境保护的效力和长效性。

  2. 注重城市人居环境的系统改善。从国内外宜居城市建设经验的比较来看,国外宜居城市建设之所以取得成功,关键在于城市发展以人为本、关注人的需要,因此城市建设应更加突出对“人的需要”的满足,以此为目标改善人居环境系统,不仅仅是城市自然环境,还包括经济繁荣提供的较好就业机会和公平环境、高效便捷的交通网络带来的生活舒适、完善的城市公共设施服务等多个方面,尽可能为居民提供多样性的生活选择,使居民可以就近工作并享受高品质的生活与娱乐。

  3. 加强宜居城市基础环节建设。国外宜居城市的经验表明,社区是宜居城市建设与发展的基础“细胞单元”,高水平的社区建设是实现宜居城市“精明增长”的主要途径,也是城市宜居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因此未来宜居城市建设应加强该基础环节,从社区建设层面入手,真正实现城市宜居建设的微观形态塑造。借鉴国外宜居城市成熟社区建设经验,以社区为中心搭建多层次网络系统载体,将各种社会资源下放整合到社区层级中,使宜居城市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分解蔓延至社会基础群落中,在政府引导的前提下,探索居民自治方式,以最经济、最高效的方式完成宜居城市建设的可达目标,进一步促进经济与社会平衡发展。

  4. 塑造文化多元、开放包容的宜居人文环境。国内外宜居城市的实践都表明,开放和多元的城市文化不仅为城市居民提供了精神蓄养的“良田”,也成为城市文明进步的良好学习契机,兼容并蓄的城市文化有力地推动着宜居城市建设精神层面目标的实现,也体现了城市开放包容的胸怀。因此宜居城市建设应将城市人文环境建设作为主要组成,通过加强宜居城市的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文化实力和竞争力。

  5. 强化制度建设及城市综合管理。加强立法、从严执法以及科学前瞻的规划是国内外宜居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重要法宝之一,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重要作用是诸多城市问题解决和城市建设成就取得的重要经验。虽然宜居城市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衍生出的一种高级进化状态,不同增长阶段对宜居的定义和需求不同,但是其中最普适性的经验就是严格的制度保障以及强化的执行力,这是中外宜居城市建设历史显示的不二法则,因此未来我国宜居城市建设还需将制度建设作为最重要的支撑,健全相关法律和法规,并配合切实有效的行政与执法机制,保障宜居城市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注释:
  ①2014年全球最宜居城市分别是:1、墨尔本(澳大利亚);2、维也纳(奥地利);3、温哥华(加拿大);4、多伦多(加拿大);5、阿德莱德(澳大利亚);6、卡尔加里(加拿大);7、悉尼(澳大利亚);8、赫尔辛基(芬兰);9、珀斯(澳大利亚);10、奥克兰(新西兰)。
  ②2015年排在榜首的是维也纳(Vienna),紧随其后的分别为苏黎世(Zurich)第二,奥克兰(Auckland)第三,慕尼黑(Munich)第四,温哥华(Vancouver) 第五,杜塞尔多夫(Dusseldorf)第六,法兰克福(Frankfurt)第七,日内瓦(Geneva)第八,哥本哈根(Copenhagen)第九,悉尼(Sydney)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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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    华

Comparison and Reference of Chinese and Foreign Livable Cities Construction
Wang Shuang
(Urban Economy Institute, Tianji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Tianjin 300191, China)
Abstract: The Chinese and foreign livable city construction practice course are different,the habitable idea advanced, early planning perspective, urban landscape integrity,  livable construction systematic and institutional guarantee execution such aspects exists obvious difference. Livable city construction abroad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principl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mplementation and the maneuverability of the livable city management system, implementation effect and its integration with the planning,more committed to grasp the future direction based on the history inheritance of the city. The domestic livable city construction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short—term economic and ecological benefits and the creation or innovation on the basis of the history keeping, emphasis on the contribution and execution of urban construction goal. Livable city construction in our country should further strengthen special planning, improve the living environment, pay attention to the community construction, shape human environment and play a role of system construction.
Key words: livable cities, experience summary, comparison between China and foreign countries, reference